5月21日,滬深300指數期貨IF1005月合約將迎來股指期貨啟動以來的首個到期交割日,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及投機者都必須平倉或者集中進行交割結算,交割當天是否會出現“到期日效應”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
根據中金所交易規則及相關細則規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即IF1005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2010年5月21日,最后交易日漲跌停板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 (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交割手續費標準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一。股指期貨交易采用現金交割方式。在現金交割方式下,每一未平倉合約將于到期日結算時被自動平倉。
所謂到期日效應;是指股指期貨合約臨近到期時,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機三類交易中存在大量的未平倉合約,由于交易中買賣失衡而導致現貨價格交易量、波動性暫時扭曲的現象。
“到期日效應”現象主要由以下三種情況疊加形成:第一種情況是存在大量的套期保值盤到期交割,出現買賣力量不均衡現象(套保多頭對大量投機空頭或者套保空頭對大量投機多頭),導致最后期貨交割偏離現貨情況;第二種情況是存在大量的套利盤進入交割,逼迫投機多頭或空頭以極其不利價格平倉;第三種情況是存在大量投機盤試圖操縱市場獲取非正常暴利。
造成到期日效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市場參與者試圖操縱市場的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因是交易制度、交割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被投機者利用。股指期貨“到期日效應”由套期保值盤、指數套利盤、投機盤綜合作用偶然形成,不具有必然性。
為防范市場風險,中金所在制度設計上采取了十分謹慎和嚴格的措施,吸取了海外主要交易所的歷史經驗教訓,通過交易制度、交割制度和風險管理制度,結合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投資者教育制度,形成了一套系統完備的風險控制體系。
首先,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要求開戶實名制,客戶必須臨柜,并將有不良記錄的客戶排除在市場之外,為實施實時和事后監管和風險控制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
其次,在交易交割制度上,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所謂的標的指數是滬深300現貨指數,而不是期貨指數,這樣就基本上杜絕了試圖通過杠桿操縱價格的可能性。
最后,在風險管理制度上,交易所通過限倉(單一客戶100手)、大戶報告、強制平倉、會員管理、風險警示、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等制度建設未雨綢繆,大大提高了違規難度和成本,對違規者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對于期指最后交易日的風險,中金所十分重視,并提前兩周便提示風險,要求會員單位加強風險控制,做好相關管理工作。從實際情況看,5月17、18日兩天IF1005合約連續大幅度減倉,已經減倉到2000手以下,多空雙方逐步將大部分持倉平倉或者轉倉,已經不具備產生“到期日效應”的條件,投資者不必過分擔心,可以預見,滬深300指數期貨IF1005月合約即將順利渡過“到期日效應”。
( 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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