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 楚怡俊
合約月份
股指期貨合約都有到期日,到期日也即最后交易日,在到期日收市時尚未被平倉的持倉頭寸就要進行現金交割,合約月份就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時所在的月份。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 (遇法定假日順延),交割日期與最后交易日相同。這里提醒投資者注意兩點:第一,最后交易日是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不是月末。第二,投資者在最后交易日前要根據持倉目的,選擇是提前平倉還是持有到期交割,切不可像有些投資者買股票長期投資那樣買后不管。
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有四個,即當月、下月及隨后的兩個季月,季月指3月、 6月、 9月、 12月。也就是說,同時有四個合約在交易。比如,在2010年3月2日的滬深300股指期貨仿真交易中,就同時有IF1003、 IF1004、 IF1006、 IF1009四個合約在交易,其中: IF1003為當月合約, IF1004為下月合約,IF1006和IF1009為隨后的兩個季月合約。以 IF1006為例, IF為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代碼, 10指2010年, 06指到期交割月份為6月份。其余依此類推。
3月份的第三個周五是3月19日,則3月19日就為IF1003合約的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IF1003交割完畢后不再交易,同時新合約掛牌上市。比如在3月21日 (周一),新合約IF1005掛牌交易,此時四個在同時交易的合約為IF1004、IF1005、IF1006和IF1009,這時IF1004即為當月合約,該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4月份的第三個周五,即4月16日。
最大波動限制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后交易日及季月合約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為±20%。這里有兩點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第一,每日價格的最大波動限制幅度不是固定不變的,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整;第二,計算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的基準是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不是收盤價。這是因為,滬深300股指期貨采用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在該制度下,計算投資者當日盈虧以及交易保證金的依據是結算價,而非收盤價。
最低交易保證金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2%。從這里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依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占用的資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余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捎觅Y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余額的情況。
這里特別提請投資者注意的是,12%是最低交易保證金要求,并非今后實際交易中的保證金比率。實際交易時保證金比率可能更高,而且,期貨公司還會在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率基礎上再上浮幾個百分點。保證金制度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措施之一,交易所會根據市場風險狀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保證金比率。
交割方式和時間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采用現金交割方式,即在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按照交割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而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等現貨來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滬深300股指期貨的交易時間為9:15-11:30, 13:00-15:15,開盤比股票交易提前15分鐘,收盤比股票交易晚15分鐘。提醒投資者注意,在最后交易日,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的收盤時間與股票交易相同,都為15:00。
與股票交易不同
股指期貨與股票相比,有幾個非常鮮明的特點,這對股票投資者來說尤為重要:(1)期貨合約有到期日,不能無限期持有。股票買入后可以一直持有,正常情況下股票數量不會減少。但股指期貨都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就要摘牌。 (2)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必須每天結算。股指期貨合約采用保證金交易,一般只要付出合約面值約10-15%的資金就可以買賣一張合約,這一方面提高了盈利的空間,但另一方面也帶來了風險,因此必須每日結算盈虧。股指期貨合約可以十分方便地賣空,等價格回落后再買回。股票融券交易也可以賣空,但難度相對較大。當然一旦賣空后價格不跌反漲,投資者會面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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