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農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2009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精神,吉林省制定2009年玉米、水稻、大豆、小麥、棉花良種補貼實施方案。
該方案以“穩定面積、提高單產、優化結構、改善品質”為出發點,秉承“全覆蓋原則、品種擇優原則、品種公開推介原則、農民自愿購種原則、屬地管理原則”,鼓勵農民種植優良品種,對農民種植玉米、水稻、大豆、小麥、棉花進行良種補貼。補貼標準為玉米、大豆和小麥良種補貼標準為每畝10元;水稻、棉花良種補貼標準為每畝15元。良種補貼范圍在全省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上按照實際種植面積全部補貼。采取現金直接補貼,實行良種推介、自愿購種、直接發放的方式。凡是種植經過審定的玉米均可作為良種給予補貼。種植未經審定和過期淘汰的品種不享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