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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四起取消小麥大豆等原糧及制粉出口退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15:50 文華財經
文華財經(編輯整理 李志偉)--據北京12月17日消息,中國財政部周一在網站上稱,從2007年12月20日(周四)起取消小麥、稻谷、大米、玉米、大豆等原糧及其制粉的出口退稅。 具體執(zhí)行時間,以 “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對2007年12月20日以前已經簽定的價格不可更改的出口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持已經簽定的合同文本(正本和副本)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經備案后的出口合同,在2008年2月29日之前出口的準予按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執(zhí)行;未經備案的出口合同一律按調整后的退稅率執(zhí)行。2008年3月1日以后,無論新老合同一律按調整后的退稅率執(zhí)行。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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