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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調整鉛鋅、銅礦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16:45 金牛財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鉛鋅礦石等稅目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近日我省對鉛鋅礦石、銅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進行調整。 調整后,鉛鋅礦適用稅額由原來的3.5元/噸提高到18元/噸,銅礦由原來的1.5元/噸提高到6.5元/噸。新稅額標準從2007年8月1日起實施。這是今年繼原鹽、焦煤資源稅適用稅額調整之后的一次較大幅度調整。 從近年來我省鉛鋅、銅礦石生產和銷售情況看,預計因政策調整年增加資源稅收入約2000萬元。資源稅適用稅額的大幅提高,有利于促進鉛鋅和銅礦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特別是鉛鋅礦和銅礦富集地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的地方財稅收入將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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