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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300指數期貨交易指令的類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16:07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征求意見稿)中,股指期貨交易指令的類型有限價指令和市價指令兩種。 限價指令是指限定價格的買賣申報指令。限價指令為買進申報的,只能以其限價或限價以下的價格成交;為賣出申報的,只能以其限價或限價以上的價格成交。限價指令當日有效。 市價指令是指不限定價格的買賣申報指令。市價指令以盡快成交為首要目的,盡可能以市場最優價格成交。撮合成交時,市價指令只能與限價指令成交,成交價格等于限價指令的限定價格;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不再在中金所系統中等待成交。 投資者在集合競價階段只能下達限價指令,不能下達市價指令;在連續交易階段既可以下達限價指令,也可以下達市價指令。 投資者在下達交易指令時應注意中金所對最小變動價位的規定。在《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中,最小變動價位為0.1點,這與股票現貨市場不同。例如,現貨市場滬深300指數的報價可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比如1729.22點;根據《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股指期貨的報價只允許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比如1742.3點。在實際交易時投資者應依照正式公布的合約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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