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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指期貨經驗傳承:臺灣的地下期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00:14 新浪財經
臺灣的地下期貨 在臺灣期貨業中有所謂地下期貨,,地下期貨顧名思義就是臺面下的交易,因為地下期貨并不受政府法令規范,可以任意制定交易的游戲規則,根據非正式統計地下期貨成交量是正規期貨的10倍之多(以臺指期貨2006年日均量39,980口/日計算,地下期貨高達近40萬口/日),這也是臺灣期貨商獲利每況愈下的原因之一,地下期貨目前在臺灣有兩種:第一種丙種金主代墊款,丙種金主代墊款需要有部份資金,一般2-3萬元就能夠下一口臺指期貨,客戶看錯行情最多就是賠3萬,超額損失的部份由金主承擔風險,手續費收取NT300-1000元/口左右;第二種“空交”才是臺灣最盛行的地下期貨,投資人可以完全不用付保證金,僅支付手續費200元/口-500元/口,假設投資人在臺指期貨9,000點作一口多單,事實上開公司的老板并沒有將此單下到臺灣期貨交易所,而是當作老板在9000點下一口空單( 開公司的老板和投資人“對作”指數),假設指數下跌200點到8800點,則客戶損失4萬元(客戶損失200點*200元/口=4萬元),另一邊等于老板賺了4萬元,客戶當日需匯錢給公司,反之若公司輸則匯錢給客戶,因為臺指期貨80%以上客戶都是虧損,所以老板幾乎都是大賺,現在地下期貨一天分2-3盤交易,每盤時間終了即進行結算,若客戶輸則匯錢給公司,不過有可能贏了也拿不到錢,因為損失太大公司賠不起不認帳,若是客戶賭輸則有可能被公司討債,要投資期貨還是透過正規期貨商,對期貨投資人比較有保障! 地下期貨買賣方違法案例 筆者一個開地下期貨公司的朋友林大哥,他2005年以NT400萬和朋友合伙開了一間地下期貨公司,位于臺北市有名的南京東路上(全臺灣證券公司最多的黃金地段),期間他公司有位客戶張世乃年僅23歲的男生,透過朋友跟筆者認識,由于筆者在業界多年,他常來跟筆者請教期貨操作的問題,由于下“空交”不用保證金,他又剛剛大學畢業不久,結果剛開始每天約下臺指期貨4口(單邊),大約兩周獲利約NT12萬元(林大哥幾乎每天匯錢給他),嘗到甜頭后他也開始不想工作,后來越陷越深,筆者開始勸他不要再做期貨了,但他跟筆者說賺NT1,000萬就停手,到后來單量越下越大,某天因臺指期貨大跌400多點,他單日14口多單虧損高達NT100多萬元(因為是“空交”,其實只是欠林大哥NT100多萬元,并沒有實際下單到期貨交易所),后來張世開始人間蒸發避不見面,由于他的父親是臺北市某警察分局的刑事組組長,結果他父親率隊來封鎖該公司,林大哥也因此被逮捕(后來才查出2005年起他在短短一年半時間獲利已經高達6,000多萬,臺灣地下期貨公司在桃園曾被查出一年內獲利高達NT50億元的公司),林大哥最后有被判刑(根據臺灣期貨交易法),而張世后來仍不知悔悟,聽說事后又再度在其它地下期貨公司下單將家產幾乎虧光,筆者在此呼吁內地廣大股民,在未來中國滬深300指數期貨開放后千萬不要到地下期貨下單,否則真是害人害己。 黃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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