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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聯盟:資本市場開放新思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5:3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王一萱 世界交易所戰略聯盟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兩地上市(包括DR)、交叉買賣、產權整合。三種方式梯次縱深。從目前情況看,國內交易所與港交所的產權整合還不可能,因此兩地交易所合作方式集中在A+H上市、CDR、交叉買賣三種形式。鑒于香港特區政府已經提出“建立兩地交易所上市證券交叉買賣平臺”動議,國內證券監管當局和交易所應未雨綢繆,順應交易所戰略聯盟發展趨勢,將資本市場的開放推進到交易所跨境合作層面。 隨著外部壓力的增強, 其中資金開放從2002年實行QFII制度以來,目前100億美元的額度已經用完,2007年5月國務院同意將QFII額度增加到300億美元;資金開放的另一方面QDII制度從2006年4月也開始啟動,目前銀行、保險、基金的QDII產品全面放行,2006年境外投資額達到50億美元。在機構開放方面,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合資券商外資股權可以占到33%,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外資股權可以占到49%,目前共有7家合資券商、26家合資基金公司。在企業對外上市方面,中國資本市場邁出的步伐更大,從1993年第一批H股赴香港上市開始,大量中國企業在海外交易所上市,截至2006年底,共有401家企業海外掛牌,市值達9548億美元,企業對外上市也可以理解為產品的開放。在四類開放領域,唯獨交易所聯盟這一開放形式還沒有嘗試。 20世紀90年代中期,交易所對外聯盟在歐洲率先大規模興起,并于近兩年演變為全球性浪潮。境外交易所聯盟已經實現了從共同上市、聯網交易到產權整合的縱深發展,涌現了諸多跨國交易所。1997年德國交易所集團(DBGA)與瑞士證券交易所集團共同組建了Eurex(歐洲期貨交易所);2000年,法國的巴黎交易所、荷蘭的 香港特區政府在2007年1月15日頒布的《“十一五”與香港發展》行動綱領,在金融合作方面主動提出“建立兩地交易所上市證券交叉買賣平臺”、“兩地交易所間建立戰略性聯系以協助投資者及投資工具的互通”的政策建議。香港特區政府欲將香港發展為中國的世界級國際金融中心,順應世界交易所聯盟的發展趨勢,適時提出與內地交易所建立“交叉買賣平臺”和“戰略性聯系”的構想,應該說是非常有遠見卓識的。 分析世界交易所戰略聯盟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兩地上市(包括DR)、交叉買賣、產權整合。三種方式梯次縱深。從目前情況看,國內交易所與港交所的產權整合還不可能,因此兩地交易所合作方式集中在A+H上市、CDR、交叉買賣三種形式。比較這三種形式的優劣,有以下結論: 第一,兩地上市工具最簡單,無需修改規則,已經有H→A、A→H、A+H案例。缺點是只適用于大型企業,需求并不旺盛,而且企業維持兩地上市成本較高,另外在兩地市場割裂的條件下價格仍出現差異。 第二,CDR須制定發行、上市、監管規則,涉及到一套新的體系,工具比較復雜。優點是可以選擇的 第三,交叉買賣工具比兩地上市復雜一些,但比CDR簡單,不涉及發行上市層面的協調,只在交易層面進行合作。優點是可以選擇的產品范圍更加寬廣,港交所所有境內投資者有需求的股票,包括H股、紅籌股、藍籌股都可以入選。交叉買賣港交所掛牌的中國股票基金、H股指數期貨、未來推出的A股備兌權證、人民幣期權和期貨,可以大大拓展內地交易所的產品鏈,不僅擴展到大型企業,而且可能擴展到指數期貨、外匯期貨等品種。缺點是協調外匯監管方面的難度大。總體比較來看,兩地交易所交叉買賣方式產品范圍最大、收益最大,工具也不復雜,但推出的協調難度較大。 鑒于香港特區政府已經提出了“建立兩地交易所上市證券交叉買賣平臺”的動議,國內證券監管當局和交易所應該積極應對,未雨綢繆,順應交易所戰略聯盟發展趨勢,將資本市場的開放推進到交易所跨境合作層面。未來五到十年,境內交易所應該通過與境外富有實力的交易所形成戰略聯盟,突破交易所對外開放的禁區。通過與境外交易所的戰略聯盟,達到資源共享、合理分工、增強實力、走出中國、走向亞洲的發展目標,成為亞洲地區舉足輕重和卓有影響力的交易所。(作者為資本市場研究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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