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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變相期貨 商務部整改大宗商品交易市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 03:06 第一財經日報
羅文輝 本周一,商務部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為貫徹落實《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第八十九條禁止變相期貨交易的有關規定,而下發的要求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限期整改有關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要求進行整改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為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而采用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的機構或者市場,且具有下述特征:為參與集中交易的所有買方和賣方提供履約擔保;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和保證金制度,同時保證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約(或者合同)標的額20%;規章制度、交易規則等不健全,內部管理混亂,存在風險隱患。 限期整改的工作程序為,首先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于6月15日前完成全面掌握本地區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基本情況的摸底。而大宗商品交易市場5月31日之前向地(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上報有關管理文件和整改方案,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則于6月30日前完成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整改方案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其予以實施。且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應于8月15日前,將修改后的有關管理文件以及交易系統調整的前期準備情況報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則于9月15日前將審查后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相關管理文件報商務部備案。 按上述通知,10月1日起,所有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將不得采用《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的交易機制。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于10月31日前完成驗收工作,商務部則將在12月15日前,會同有關部門對整改驗收通過的市場和機構進行抽查,并將驗收通過的市場名單向社會公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廖英敏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上述通知與《條例》禁止變相期貨交易的精神一致,同時為堅持服務于現貨需要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給予了近半年的整改寬限期,并為現代物流業務的創新保留了適當的生存空間。 而長期背負“變相期貨市場”之名的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負責人,在即將告別無監管時代之際,均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將嚴格按通知要求進行整改。個別市場甚至表示,早已做好將保證金收取比例調高至20%以上的技術準備。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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