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倉”案官司打到最高院
文/ 本刊記者張學慶
本月又有多起涉嫌“老鼠倉”案開庭審理,其中以原匯豐晉信副總經理林彤彤的“老鼠倉”案最為引人關注。
誰也沒想到,一起基金經理的“老鼠倉”案,竟然引起最高檢的抗訴。
抗訴到底
最高人民檢察院12 月8 日對馬樂案提出抗訴,認為終審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導致量刑明顯不當。
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老鼠倉”案的審判一波三折。今年3月,深圳市中級法院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馬樂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1884 萬元的同時追繳非法所得。
“判三緩五”的結果引發了市場對法院“量刑不當”的質疑聲。
4 月4 日,深圳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法律適用錯誤,量刑明顯不當,提出抗訴。廣東省檢察院支持抗訴。隨后馬樂案進入二審,今年10 月20 日,廣東省高院對終審駁回抗訴,維持一審法院判決。就在公眾認為案件終結之時,廣東省檢察院認為終審裁定有誤,于11 月27日提請最高檢抗訴。
廣東省檢察院出具的書面材料顯示,最高檢檢委會研究該案,認為本案終審裁定法律適用錯誤,導致量刑明顯不當,決定按審判監督程序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訴。
馬樂案二審開庭時,控辯雙方主要圍繞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是否存在“情節特別嚴重”及其認定標準進行辯論,廣東省檢察院當時提出,一審判決中認定的“情節嚴重”不當,應當為“情節特別嚴重”。刑法第180 條第1 款規定,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1 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12 月8 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對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訴。馬樂“老鼠倉”案被稱為公募基金史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獲利金額最大的案件。法院認定,在擔任博時精選股票基金經理期間,馬樂被指操控3 個股票賬戶,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博時精選基金賬戶買入相同股票76 只,累計成交金額10.5億余元,非法獲利1883 萬元。
資深基金經理涉案
監管層對“老鼠倉”的零容忍已經逐漸見效。12 月又有5 位基金經理的“老鼠倉”案將開庭審理。根據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網披露,12 月份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受審的原基金經理分別為:原海富通基金程崠,原東吳基金[微博]魏立波,原匯豐晉信林彤彤,原華寶興業牟旭東和鄒方霖。其中以原匯豐晉信副總經理林彤彤的“老鼠倉”案最為引人關注。
據報道,林彤彤已投案自首,涉案金額數億元。據稱,該案還牽出明星私募澤熙投資,但澤熙方面對媒體表示否認。
2014 年1 月11 日,基金業重量級人物林彤彤因個人健康原因宣布從匯豐晉信離任離職,離開公募行業。在此之前,一直有傳聞稱林彤彤涉嫌老鼠倉被調查,但匯豐晉信鄭重聲明稱:“林彤彤因個人健康原因離職。公司在其離職前后均未接受任何形式的調查,運作一切正常。對于一切不實報道,我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今年43 歲的林彤彤是國內最早一批投身于公募基金的元老之一,他與曾任職華安基金[微博]的尚志民和華夏基金[微博]的王亞偉,是國內僅有的擔任基金經理職務超過10 年的3個人之一。
公開資料顯示,作為匯豐晉信副總經理和匯豐晉信龍騰基金經理,林彤彤管理基金年限已超過15 年,是任職時間最長的一位基金經理。1998 年他任職華安基金公司,2006 年加入匯豐晉信,當年9 月匯豐晉信龍騰基金成立,他管理該基金直至離任。該基金的回報率為145.86%,高于同類基金的平均回報率118.44%。林彤彤管理的匯豐晉信大盤股票基金,業績比同類基金的平均回報率高出近10 個百分點。
林彤彤不是匯豐晉信首位涉及”老鼠倉“的基金經理。
今年初,上海證監局對匯豐晉信旗下一位“80 后”債券基金經理鐘小婧進行了行政處罰。據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鐘小婧2009 年7 月20 日到2012 年1 月3 日在擔任匯豐晉信平穩增利基金經理及備崗期間,獲得匯豐晉信管理的11 只股票型基金、混合基金投資品種信息的查詢權。鐘小婧使用自己證券賬戶以及具有部分控制權的張某證券賬戶,同步于或者略晚于匯豐晉信各基金買入同一公司股票,共交易股票12 只,累計買入成交324.8511 萬元,虧損8.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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