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買基金研究中心
事件:
據證券時報7月29日報道,從相關渠道獲悉,7月中旬,央行[微博]召集多家互聯網金融公司開會,就尚未出臺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進行溝通交流。據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這份文件隨時可能會發布。該文件主要分為五個部分,分別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意義、發展原則、監管原則、監管重點以及監管合力。
在對互聯網金融發展意義的闡述中,央行對互聯網金融的定位為傳統金融的補充,強調傳統金融是主流。作為補充的互聯網金融并沒有改變金融風險的本質,因此仍需要加強監管。
好買基金研究中心點評:
按照該文件,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點將為互聯網支付、P2P網絡借貸、眾籌、互聯網基金銷售和互聯網保險等五大領域。對互聯網金融具體的監管內容大致為,建立互聯網金融網站備案制,嚴格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確風險提示,建立合格投資者制度,加強網絡信息安全,加強反洗錢,加強及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加強數據統計工作,加強財稅扶持政策,以及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在監管自律方面,將依托新成立的互聯網金融協會進行。未來要設立互聯網金融網站,有可能需要先申請加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才能申請互聯網金融網站備案資格。
按照該《指導意見》,互聯網支付應該堅持小額、便利的原則。另外,消息顯示,在央行召集業內機構討論的這份《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對規范經營的P2P給予了正面鼓勵。明確P2P的經營原則是“個體對個體”,禁止出現資金池業務。
好買基金認為,今年3月,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業下發了《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和《手機支付業務發展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央行當時的闡述為:互聯網中的網絡支付應始終堅持為電子商務發展服務和為社會提供小額、便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加之此次的監管指導指導,這意味著央行將第三方支付定位為小微支付,大額支付不是發展方向。
另外,“個體對個體”含義,應該是表明,個體面向大機構的投標將不符合監管方向。僅于個人對個人和個人對小微機構之間的貸款,并且禁止出現資金池,等于限制了第三方支付的總規模在一個小的范圍。
綜合來看,央行對將互聯網金融定位為傳統金融的補充,同時可能是考慮到風險,對其發展規模和方向也做了限制。
新浪聲明:新浪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已收藏!
您可通過新浪首頁(www.sina.com.cn)頂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過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