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群航[微博]
央行[微博]叫停商業銀行為貨幣基金辦理兩率相等的協議存款,這必將會對貨基的投資運作,以及收益產生重要影響。投資者該如何認識應對,我們有如下幾方面建議。
首先,暫時遠離協存比例畸高、且自身規模很大的貨基。協存配置比例高的基金,將面臨更大的調整資產配置結構的壓力;規模大的基金,按照相同的配置比例調整資產結構,要在二級市場上購買更多的相關債券,是否能夠及時買到?沖擊成本有多大?都將會影響到相關基金投資運作轉型期間的收益。
根據一季報,在上述兩個方面均領先的前三只貨基是:天弘增利寶、華夏現金增利、華夏財富寶,這3只基金當期末的“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占基金資產總值的比例”分別為92.32%、87.08%和88.08%,市場排名分別為第一位、第六位和第四位,規模分別為5412.75億元、960.47億元和821.65億元,市場排名分別為第一位、第三位和第四位。
其次,近期可重點關注具有如下特點的基金:過往業績較好;協存占比不高;規模不大;投資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個交易日都不得超過180天的老貨基。過往業績好,未來業績好將是大概率事件,更何況貨基的業績穩定性總體較高;協存占比不高,未來的資產配置調整壓力不大;規模不大,原因同上;180天,則會給基金有更多的債券配置品種選擇空間。
第三,對于協存占比本來就低于30%、或略超30%的基金,大家不必擔心。
第四,當前的困局或許會有潛在轉變機會。在基金銷售方面,基金公司是賣方,銀行的地位絕對強勢;而在爭奪協存的競爭方面,各個商業銀行則變成了賣方,在銀行自身的存款任務考核壓力下,很多銀行理應會盡力去爭取貨基的協存。在這樣的一種業態格局下,盡管上有政策,但不排除一些銀行會主動采取一些方法,主動為基金公司解憂,即當風險發生時盡量不收罰息。
第五、密切注意有收益率急降現象的貨基。萬一有銀行收取罰息,基金公司若把罰息讓基金投資者承擔,就有可能出現這樣的極端情況。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則表明相關基金公司涉嫌嚴重違反“三公”,侵害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必須立刻贖回這種沒有誠信之公司的全部基金。
(作者系濟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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