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銀行“拒簽”協存提前支取不罰息條款
□本報記者 曹淑彥
近日有消息稱,貨幣基金投資銀行同業存款的提前支取不罰息“優惠”被叫停。據了解,目前的確有商業銀行已經“拒簽”提前支取不罰息條款,不過,只是少數幾家,尚沒有對貨幣基金造成明顯影響,基金人士預計不大可能會統一叫停。
尚屬個案
多位大型基金公司的有關人士均表示,目前的確有商業銀行拒簽同業存款提前支取不罰息條款,但是只是極少的幾家,對貨幣基金整體投資尚無影響。并且基金人士表示,尚未聽到有關的政策、規定要求商業銀行統一對貨幣基金的同業存款提前支取罰息。
“有些銀行不接受這個條款,主要是非標治理導致銀行的同業資金需求減弱,有的銀行不大愿意接受這個條款。不過,只是一部分商業銀行,目前沒有聽到要全面取消的政策和消息”。某大型基金公司有關人士表示,所謂“罰息”就是如果貨幣基金提前支取存款,就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或者另行約定一個提前支取情況下較低的利息率。
具體哪些銀行“拒簽”,該人士稱,尚難以明確歸類,不同銀行或者同一銀行的不同支行約定的情況都不一樣。
另有大型基金公司的貨幣基金經理表示,目前該基金合作的銀行中,并沒有銀行提出要求提前支取罰息。“聽說有一兩家是不簽了,不過我們沒遇到。”
統一叫停可能性不大
基金業內人士表示,是否簽訂提前支取不罰息條款,這屬于銀行和基金公司之間的商業行為,預計監管層不大會要求統一取消。目前少數幾家商業銀行的“拒簽”行為對貨幣基金影響不大。假設未來全部商業銀行都要求貨幣基金的同業存款提前支取罰息,那么影響將會很大。
“如果未來統一取消,肯定會影響很大,尤其是對于協存占比比較大的基金,貨幣基金的收益率會更低點。不過,也可以投別的,回購和短債還可以。”上述大型基金公司有關人士指出,2005年證監會[微博]曾發布《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第三條規定,貨幣市場基金投資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2011年證監會發布新規,貨幣投資于有存款期限、但根據協議可提前支取且沒有利息損失的銀行存款,不屬于《關于貨幣市場基金投資銀行存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定期存款”。
該人士分析,如果沒有提前支取不罰息條款,意味著屆時貨幣基金投資的同業存款最高只能配置30%,考慮到流動性,甚至可能只能配到15%或20%。
有貨幣基金經理則認為,不簽訂提前支取不罰息也是好事,銀行如果未來根據之前的合作記錄自己分類,與信用好的基金合作簽訂什么樣的條款,信用不好的怎么簽,這樣也好,貨幣基金的競爭會更加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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