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金萍) 基金業協會日前正式發布《基金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管理指引(試行)》,明確要求基金從業人員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持有證券的最短期限原則上不得低于3個月。業內人士稱,基金業之所以老鼠倉頻現,一大原因是基金從業人員不能炒股買債,但有基民表示,這會加重內幕交易。
“為利所驅,近水樓臺。”廣州投資者劉女士告訴本報記者,基金從業人員了解的政策信息、行業信息以及公司信息都比普通投資者要多,這一方面是他們研究的成果,但很大一部分是依靠基金公司的便利性,條款只是條款,從業人員可炒股買債肯定會加重內幕交易。
上海投資者單明也有同樣的觀點。“基金的資金量一般較大,有時候能夠操縱小盤股的股價。從業人員自己炒股的話,跟著大資金肯定賺錢。”安徽王先生和自稱“吉祥三寶”的投資者同時認為,基金從業人員可炒股買債,不一定會減少老鼠倉現象的出現。
根據修訂后實施的新《基金法》,其在放開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同時,要求基金管理人制定從業人員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做好相關管理工作;要求從業人員的個人投資不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基金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的《基金法》一方面放松管制,給行業創新發展提供了條件,比如允許專業人士持股、允許基金從業人員投資證券等;另一方面加強監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這就迫切要求行業進一步加強自我管理。
在這種情況下,有投資者認為,允許基金從業人員持股可以減少老鼠倉行為的發生。“為什么要限制他們炒股呢?只要能公開、透明就行。”自稱“排骨”的廣東投資者這樣對記者表示。南京的小李也表示,允許基金從業人員炒股,就是“疏”而不是“堵”,能讓他們心里平衡,只要監管到位,就可以減少老鼠倉的行為。
明曜投資董事長曾昭雄認為,從制度上來說,一些給別人管錢的人,他自己不能做投資,這個是不合理的現象,應該開正路,讓他們自己投資。而且國外是允許的,也沒有老鼠倉的出現,一方面基金業人士薪酬很高,另一方面他們也可以做投資,只要及時申報,不要做利益輸送,就是可以投資的。
“這么大的市場,幾十億的資金算什么,買一個股票,真的能拉到2個漲停板嗎?也未必。雖然基金人員的研究成果是基于基金公司的平臺,但他個人的智慧也是有價值的,既然研究出好股票,為什么自己就不能買呢?只要時間過了敏感期,不要‘基金買,他個人賣,或者早于基金買,靠基金來拉抬’就行。一句話,只要不用別人的錢給自己輸送利益就行,我覺得應該形成這種機制。”曾昭雄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