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越來越嚴,涉案者卻越來越多
近年來,證監會對基金公司的監管越來越嚴,可基金經理“老鼠倉”的犯案數量卻越來越多。根據已經證實的消息,上海、深圳等地多名在任或離任的權益類基金經理因涉嫌老鼠倉被證監會要求協助調查。另有消息稱,上海地區共有5名基金經理被監管部門帶走協助調查。面對越打越多的老鼠倉,基民們發出了這樣的呼吁——“罰輕了,請賠錢”。
老鼠倉前仆后繼
基民稱罰得太輕
周三晚間有消息傳出,稱上海地區共有5名基金經理被監管部門帶走協助調查,矛頭指向匯添富和中海基金。對此,匯添富與中海基金都進行了否認。不過已經證實的是,上海、深圳等地確實有多名權益類基金經理因涉嫌老鼠倉被證監會要求協助調查,有在任的也有離任的。據了解,調查緣起于交易所監控到的交易異常數據,目前證監會還在取證過程中。
近幾年來,證監會對老鼠倉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強,但未能遏制住老鼠倉的蔓延勢頭。老鼠倉數量越打越多,頂風作案者不在少數。例如今年爆出的馬樂案,其從2011年才開始犯案,那時已有老鼠倉基金經理韓剛身陷囹圄,卻未能對馬樂產生威懾力。基民們普遍認為,老鼠倉屢禁不絕的原因在于違法成本太低,處罰力度不夠,這是《大眾證券報》記者通過讀者調查得出的結論。
“這是因為犯罪的成本太低。關了我一個,幸福全家(幾代)人。應該重罰!只有這樣,法律才能對屢禁不絕的犯罪現象起到震懾作用。”一位來自合肥的本報讀者這樣說。他的觀點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人們認為,目前老鼠倉案的刑罰最多也就三五年,還有不少只是緩刑;罰款金額盡管不菲,但相較于基金經理的身家來說也算不上天文數字。
“基金經理搞老鼠倉,但案發后就是基金經理一個人的事,盡管基金投資者往往也跟著受損失,但那些基金經理所任職的機構卻相安無事。如果是在任職期間犯罪,應該追究相應基金公司的失察之責,短期不得發新產品。”南京80后基民小李表示,基金公司的連帶責任沒有被追究,也削弱了處罰的威懾力。
此外也有基民提出,老鼠倉的治理應當處罰與疏導并重。一位上海的讀者表示,基金經理在一定的制度監督下應該允許投資股票,減少他們違法亂紀的誘因。
老鼠倉只罰不賠
基民呼吁“請賠錢”
除了呼吁加重處罰以外,不少讀者提出,老鼠倉不能只罰不賠,要讓基民的損失得到彌補。“放開集體訴訟,讓千萬股民、律師、會計監督,資本市場才會水清渠正。”投資者易先生這樣說。
《大眾證券報》曾報道過,中國股市20年來,沒有基民能從老鼠倉經理身上得到經濟賠償。老鼠倉基金經理被抓后,罰完款、坐完牢似乎就沒事了,因他而受損的基民得不到一分錢補償。
2011年時,《大眾證券報》曾組織過基民向老鼠倉索賠的行動,但由于種種阻力最終未獲成功。法律上講,投資者有訴訟索賠的權利,但客觀上,投資者存在取證不易、司法解釋缺位、損失額度不易認定等困難。
“如果這次又逮到了大老鼠,希望證監會能在向老鼠倉基金經理索賠的問題上多做點事,讓這些老鼠倉把錢賠給我們。”本報讀者石先生說。
□記者 陶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