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巨大 作案手法隱蔽
老鼠倉、內幕交易從來都是資本市場上的監管焦點。
業內人士指出,老鼠倉頻頻爆發,暴露了公募基金存在諸多制度性缺陷。
近期深圳的資本市場很不平靜,老鼠倉案件頻頻爆發,先是原博時的基金經理馬樂因“老鼠倉”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接下來又是招商基金前副總楊奕因被舉報建“老鼠倉”而遭調查。據悉,兩起案件都由舉報人檢舉,監管部門和公安機構在接到舉報后,通常要歷經半年甚至一年時間之久進行調查取證才得以破案。從作案人的作案手段和反偵探的計謀來看,馬樂、楊奕們的老鼠倉和李旭利時期的老鼠倉又不一樣,他們建的是“升級版”老鼠倉。
撰文:南方日報記者 譚冰梅
涉案原因
1
可能都指向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
業內人士透露,博時基金[微博]和招商基金其實早在6月份就傳出問題了。9月初,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馬樂。證監局出具的有關函件和調查報告認定,博時精選交易標的股票、交易時點和數量,屬于刑法規定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非公開信息。馬樂作為博時精選的基金經理,不但知悉博時精選的股票、交易時點和數量,而且在投資期限內有完全的控制權。
偵查機關通過審查涉案賬戶資料及博時精選基金交易指令明細、博時精選基金交易記錄發現,博時精選基金與涉案賬戶交易股票存在趨同情況。
博時前基金經理馬樂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案還未塵埃落定,深圳的基金圈又再爆出老鼠倉。有消息稱,招商基金前副總經理、專戶資產投資部總監兼投資經理楊奕被調查,現在處于審查羈押階段。據內幕人士透露,楊奕案很可能與馬樂案一樣,原因同樣是指向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消息稱,楊奕事發肇始于一封揭露其涉嫌“老鼠倉”交易的匿名舉報信。公告顯示,2012年7月28日,招商基金正式公布楊奕以“個人原因”離任副總經理的職位。
據招商基金發給媒體的一份說明稱:2012年4月出現了一封匿名舉報信,出于審慎經營、對投資者負責的原則,公司及時采取了對楊奕相關權限進行限制、強制休假等有關措施。2012年7月底,楊奕離任副總經理;2012年8月初,楊奕完成離職手續,正式離開公司。
據內幕人士透露,對于楊奕的調查其實已經進行多時,“差不多有一年多了,現在應該是進入司法程序了。”但由于相關部門并未公開具體案情,因此該人士表示不便透露更多。
手段隱蔽
2
在操作中從不留下真實身份
基金業老鼠倉亂象由來已久。2007年,股市正處于大牛市中,老鼠倉已開始在基金業泛濫。這一年,上投摩根基金經理唐建成為老鼠倉被查處的第一人,撕開基金業老鼠倉黑幕之一角。不久,南方基金王黎敏也被前妻舉報涉嫌老鼠倉而被證監會處罰。
據博時基金的一位前工作人員透露,那時老鼠倉已經是基金業公開的秘密。當時博時基金膽子小的同事幫著親朋好友操作幾十萬的小賬戶,膽子大的同事剛工作兩三年就能在深圳買上千萬元別墅。
博時基金的基金經理馬樂10億元老鼠倉規模再度刷新基金業內幕交易紀錄。此前被稱為“史上最大老鼠倉”的明星基金經理李旭利的涉案規模不到3億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招商基金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楊奕在招商原投研體系中地位較高,作為副總經理分管投資。原先楊奕主要從事固守領域投資,之后轉型做社保,業績“非常出色”。
招商基金事后也接受了管理層多次調查,包括楊奕本人的電腦、手機和固話等設備,但風控方面并未發現有相關漏洞。
有分析人士認為,馬樂、楊奕們的作案手段總的來看跟此前的李旭利作案手段又不一樣,“操作手段越來越復雜隱蔽,不愧是高智商犯罪。”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據其介紹,在馬樂等新一代基金經理案件中,他們仔細研究李旭利等基金老人違規手段的漏洞,并找出一些應對的辦法彌補老鼠倉的破綻。他們在建老鼠倉的時候,作案手段更高,反偵探能力也更強。
據悉,馬樂的案子前后花了半年時間才告破,而楊奕的案子其實在一年前就介入了調查,但由于楊奕案發前刪掉了所有歷史交易痕跡,導致偵探人員在楊奕本人的電腦、手機和固話等設備上,未發現任何風控方面的漏洞。
而以往調查老鼠倉,辦案人員往往能從涉案人的電腦、手機和固話等設備上找到蛛絲馬跡,“這說明,馬樂、楊奕們的老鼠倉與此前李旭利時代的老鼠倉又不一樣,是升級版的老鼠倉。”知情人透露,馬樂等新一代基金經理在操作中從不留下真實身份——操作的股票賬戶,全都是他人的名字,任何親朋好友的賬戶都不用;與他人簽署的合作合同,也用的是假名;在外租房、辦寬帶網,避免在辦公室下單。
質疑公司
3
“已離職”不應成為推卸責任的擋箭牌
業內人士指出,老鼠倉頻頻爆發,暴露了公募基金存在諸多制度性缺陷。這意味著基金經理建老鼠倉,所在基金公司往往也難辭其咎。
就馬樂“老鼠倉”案件,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原博時基金經理馬樂因“老鼠倉”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機關。經查博時基金存在制度缺失、信息管理缺失、實質性申報機制缺失等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博時基金采取責令整改6個月的監管措施,整改期間暫停受理博時基金的新產品和新業務審批。
對此,博時基金有關負責人公開表示,“公司已對各項管理制度進行了全面核查,對內控制度中的薄弱環節進行了認真全面梳理,制定了針對性的后續改進措施。”據該負責人透露,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對投研人員及關鍵崗位人員的行為管理,進一步加強問責機制的建設及落實,提高問責的威懾力。
而招商基金在市場曝出楊奕“老鼠倉”案的第一時間,面對社會的回應則是,該員工已于去年8月離職。除了強調楊奕已離職之外,招商基金對楊奕具體涉案細節及對投資者的影響只字未提。
招商基金的這種“諱莫如深”的回應態度立即招致眾多投資人的不滿。一位資深的投資人表示,已離職的說法涉嫌推卸責任。因為就算離職,但他建老鼠倉的時候是在任職期間干的事,這個重要事實不能抹殺。離職是案發后被迫的行為,并不代表他建老鼠倉與基金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基金持有人楊先生告訴記者,“我更關心的是建老鼠倉的基金經理給我帶來多大損失,我能否獲得補償,通過什么方式或途徑獲得補償,而這些恰恰是基金公司諱莫如深的話題,這樣的回復對投資人來說,是相當不負責任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表示。“實際上只要該基金經理是在該基金公司出事,就說明公司的風控存在嚴重漏洞,基金公司就應積極自查、反省與考慮補償機制。基金公司如果宣稱對基金經理建老鼠倉不知情,會讓人覺得這家基金公司的問題更可怕,不僅風控存在問題,連自查能力都缺乏。”
記者手記
制度缺陷 監管不力
打擊內幕交易須破兩大難題
近日,深圳的資本市場出現了好幾起引起監管層和全國投資者關注的案件。博時基金的馬樂建老鼠倉,作案手段之高,反偵探的計謀之深,一時間街頭巷議,熱論紛紛。幾乎就在同時,又爆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前專管員李洪弢涉嫌內幕交易的事,“前女友”告“前監管員”,引起眾多關注。馬樂和李洪弢的案子還未了,近幾日又鬧出招商基金的楊奕建老鼠倉的丑聞。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老鼠倉也好,內幕交易也好,其實質都是竊賊行為,其后果是肥了少數碩鼠,絕大多數普通投資人的資產卻被無情吞噬。
其實,業內人士都明白,有巨大利益的地方就一定有人冒險犯罪。國內外的很多案例都證明內幕交易能帶來高額回報。通過對這些案例的研究發現,內部交易多表現為逆市交易者,其交易行為傳遞了股價高估或低估的信號。比如,大股東的增持和減持往往會帶來股票價格的上升或下降。另外,內部人把即將公告的公司信息進行交易也屬于內部交易。
老鼠倉、內幕交易從來都是資本市場上的監管焦點。不管是在監管嚴格的英美還是在監管相對不那么嚴格的新興市場,老鼠倉、內幕交易都是存在的,當然在新興市場更普遍。內部交易也是我國證券監管的重點。按照我國《證券法》第74條的規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即內部人)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數量在5%以上的大股東以及其他能夠獲得內幕信息的主體。
按我國法律對于內幕交易處罰的規定,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從行業自律角度出發,內幕交易還會受到市場禁入的處罰。比如最近光大證券被認定為內幕交易,除了罰沒收入之外,四名責任人還被罰終身市場禁入。
按說,這樣的處罰力度并不輕,但證券行業老鼠倉、內幕交易卻屢禁不止,我們相關制度的設計與監管是否存在漏洞?
記者調查了解到,老鼠倉、內幕交易屢屢出現的主要原因不僅在于高額回報,還在于監管的不完備或者說監管不力。在市場監管不完全有效的情況下,內幕信息的持有者如果自律不嚴,產生了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以獲得高額回報的沖動,這時監管和法律必須發揮自己的作用和功能。但遺憾的是,由于相關立法的缺陷以及監管不力,往往使得這類案件無法通過即時的監控得到確認,違規和犯罪都難以得到有力的懲治。
中央財大金融系副教授王汀汀指出,從此前曝光的很多內幕交易案件來看,基本都源于知情人舉報,監管部門主動查處的案例并不多見。“這事實上降低了內幕交易被處罰的概率。”王汀汀這樣告訴記者。
一方面,內幕交易會帶來巨額回報;另一方面,監管不完備,加之相關法律存在缺陷,導致打擊老鼠倉、內幕交易缺乏力度和廣度。在這樣的背景下,老鼠倉、內幕交易為何如此頻發就不難解釋了。
只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法規制度、完善的市場監管、從業人士較強的自律精神,這個充滿無限誘惑和利益驅動的資本市場才會最終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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