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丁寧)備受關注的李旭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二審可能無法在原定審判期限屆滿的6月5日前宣判。來自李旭利辯護律師周澤[微博]的消息,由于檢察院向法院提出了延期審理的申請,該案最終的裁決或將推至6月30日之后。
裁決或推遲
周澤律師在接受中國證券網記者獨家采訪時表示,5月30日其在上海市高院閱簽李旭利二審的庭審筆錄時被告知檢察機關已申請對該案延期審理。
“消息由法院的書記員告知,我也向審判長求證過。”周澤表示。
不過目前的公開平臺上并不能看到檢察院或法院方面對相關信息的確認,截止記者發稿前,此案審判長辦公室電話也始終無人接聽。
周澤表示,檢察院申請延期的原因不得而知,不過按照經驗,法院一般都會按照檢察院的意見延期,按此推算,市高院應該在6月30日之后才會作出二審判決或裁定。
據悉,5月23日二審庭審結束后,周澤向法庭提交了兩份調查申請。其一是李旭利當庭所稱其在審查起訴階段即向檢察官說過被脅迫作供及被偵查人員要求寫紙條讓袁雪梅、李智君配合“作證”的情況;其二是李旭利當庭所稱曾向律師說過被脅迫作供及被要求寫紙條讓袁雪梅、李智君配合“作證”的情況。
而二審出庭的檢察機關代表吳衛軍也表示,庭審之后檢察院會就相關辦案人員為李旭利傳遞紙條和錄音一事進行調查。
一波三折
事實上,李旭利一案的審理過程頗為曲折,兩次庭審先后多次延期。
上海法院網首次披露李旭利一審的時間在2012年3月15日,之后延期至3月28日,后又修改為3月29日,而最終一審日期定于6月12日,審理地點也由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改至上海市一中院。
一審判決后,李旭利在上訴期限的最后一天(2012年12月3日)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上訴狀》。
2013年2月末,上海法院網發布開庭公告稱,李旭利案二審將于3月12日在上海市高院開庭公開審理,3月初又將相關信息撤下,二審最終在5月23日開庭。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卷宗顯示李旭利是在2011年8月13日于北京被捕,距今羈押已近兩年,若按一審判決四年有期徒刑,刑期將執行至2015年8月12日止,目前實已服刑近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