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李旭利和鄭拓之后吳春永也落網
北京商報訊(記者 肖海燕)公募基金業曝首單專戶基金經理內幕交易案!證監會日前公布了一則關于交銀施羅德基金[微博]專戶投資部投資經理吳春永等三人的內幕交易案,雖然在此案中吳春永所管理的基金并未獲利,但是仍然收到了證監會30萬元的罰單。這也是交銀施羅德基金繼李旭利和鄭拓等大案要案之后,又一起內幕交易丑聞。
根據證監會處罰決定書,宏達股份總會計師包維春在2010年5月分別向交銀施羅德基金專戶投資部投資經理吳春永、四川路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副經理馮振民透露有關天仁礦業資產注入宏達股份的相關事宜,此三人的行為被定性為內幕交易行為,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所謂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吳春永并沒有通過此次內幕交易案有所獲利,相反其管理的7只專戶產品因此虧損不少。處罰決定公告書顯示,2010年5月19日,吳春永利用其管理的7個賬戶合計買入宏達股份160萬股,并在2010年6月8日-30日間全部拋售,這個過程中7個賬戶合計虧損315.96萬元,此數額也創下了公募基金因內幕交易虧損的最大金額。數據顯示,原國海富蘭克林因內幕交易相關基金的虧損金額為5.4萬元。
對此,交銀施羅德相關人士稱,吳春永離開交銀施羅德基金已經一年多,公司對此事并不知情。資料顯示,吳春永曾在招商證券[微博]、招商基金任職,于2006年加入交銀施羅德基金,曾任該公司專戶投資部投資經理,兼任投資研究部分析師。
細心的投資者會發現,近年來幾起重大的公募基金內幕交易案件都與交銀施羅德有關,近期剛剛二審的李旭利和有最大基金碩鼠之稱的鄭拓“老鼠倉”案均發生于在交銀施羅德任職期間。資料顯示,時任交銀施羅德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的李旭利通過“老鼠倉”交易獲利千萬,鄭拓幾乎也通過同樣的手段非法獲利1400余萬元。目前二人分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處罰金人民幣1800萬元和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萬元,其中李案正在上訴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證券公司分析師稱,交銀施羅德的連番出事,至少說明在以上三人內幕交易案發期間,該公司的風控有所漏洞。那么現在交銀施羅德基金的風控又是如何?是否有所改善?
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則表示,證監會已經界定吳春永為內幕交易案,并且相關專戶產品有所虧損,那么在案發期間已經贖回(虧損已成事實)的基民有權要求基金公司進行賠償;同時建議基金公司將損失的部分補償到基金財產當中。
上述證券公司分析師還補充道,從監管層對吳春永的處罰來看,對內幕交易的處罰似乎有所放松。此前原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經理黃林因內幕交易案虧損5.4萬元也被處罰了30萬元,同時取消了從業資格,而吳春永卻沒有被取消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