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6日專電 證監會26日就修訂《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對外公開征求意見,旨在推動行業創新發展。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此次修訂運作辦法,在修訂內容上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根據新《基金法》的規定作出相應調整,如拓寬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圍、明確對基金關聯交易的要求、完善了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程序等;二是進一步強化監管,加強風險防范和投資者保護,如提高對股票型基金倉位下限的要求、強化對基金分散投資的要求、明確規定基金投資的杠桿上限等;三是進一步放松管制,拓寬行業創新發展的空間,如取消擬募集基金不得與基金公司旗下現有基金雷同的規定、優化發起式基金通道并引入種子基金模式、進一步豐富基金的類別等。
新聞發言人說,在修訂原則與思路上,此次修訂將保護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按照“加強監管、放松管制”的要求,既要推動行業創新發展,又要切實加強風險防范,促進基金行業和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新聞發言人指出,下一步將根據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對《運作辦法》進行修改完善后適時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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