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明超 ○編輯 于勇
易方達基金[微博]公司昨天晚間發布聲明,證實該公司基金經理馬喜德因其個人行為已被公訴并經法院開庭審理,處于取保候審階段。目前公司決定暫停其相關基金經理職務。
此前有媒體報道,在 2008年3月到12月期間,馬喜德和同伙串通配合,涉嫌挪用銀行、任職公司的35億資金購買債券,共牟利4900萬元。在今年3月11日,因涉嫌職務侵占罪被湖南省寧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當時,馬喜德和同伙被指控“先后操縱200余次債券買賣,將原本應屬于銀行、易方達等公司的債券利益輸送給了其同伙公司,數額巨大,應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在案發時,馬喜德便主動自首,并退還了2000多萬的獲利,后被取保候審。
據了解,馬喜德1979年1月出生,經濟學博士,歷任中國工商銀行總行資金營運部人民幣交易處投資經理、金融市場部固定收益處高級投資經理,以及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資經理。
從2008年7月1日開始在易方達擔任基金經理,負責管理易方達貨幣市場基金及易方達穩健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被停職職務之前,管理者著易方達旗下四只基金。
易方達表示,從2013年4月20日起,由王曉晨、石大懌代為履行易方達貨幣市場基金、易方達保證金收益貨幣市場基金的基金經理職責,由胡劍、劉琦代為履行易方達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易方達永旭添利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經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