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葉靜) 昨日,原交銀施羅德基金[微博]經理鄭拓“老鼠倉”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檢方指控其犯有非公開信息交易罪,非法獲利1240萬元,成為迄今被指控“老鼠倉”獲利金額最高的“基金碩鼠”。出庭受審的還有他的前妻、加拿大籍的夏偉紅,以及夏偉紅的妹妹夏偉玲。
公開資料顯示,鄭拓今年45歲,復旦大學本科畢業,后在美國芝加哥大學商學院獲MBA,先后在海富通和交銀施羅德擔任基金經理。2007年3月,他加盟交銀施羅德并實際負責交銀穩健基金投資管理工作后,該基金取得并保持了晨星兩年期和三年期五星級基金評價,并在《福布斯》發布的2009年中國基金排行榜中被評為十大最佳股票型基金之一。2009年9月,鄭拓離開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10月與原同事陳曉秋一起投資1000萬元創立上海好望角投資公司,加盟私募大軍。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鄭拓和前妻及妻妹預謀后,利用擔任交銀施羅德公司穩健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穩健基金”)經理的職務便利,在穩健基金股票買賣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借用前妻嫂子原某開設在哈爾濱和北京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期于鄭拓管理的穩健基金買入相同股票,從中牟利。在2009年2月28日到8月20日期間,鄭拓等3人采用上述方法買入“保利地產[微博]”等11只股票,成交280余萬股票,交易金額4600余萬元,獲利人民幣1200余萬元。
2012年4月,鄭拓等3人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經檢察院批準被執行逮捕。
對于作案動機,鄭拓回顧稱,兩方面原因促使他實施此類交易。一方面,既然自己投資能力較高,除了給基金賺錢,自己也可以賺一點。另一方面,當時的監管不允許基金經理及家屬買賣股票,自己對此規定有抵觸情緒。鄭拓還強調,在案件中投入的資金主要由前妻掌管,自己主要負責操作股票,從未參與過調撥資金的過程。
檢察院認為,鄭拓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應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中鄭拓為主犯,夏偉紅、夏偉玲為從犯,且均能如實供述罪行,建議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