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元
基金業應該會銘記這一年——2013年——這幾乎是跟1998年同樣重要的年份。
2013年2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并將于今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按照《暫行規定》,繼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后,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及私募基金將獲準開展公募基金管理業務。
“蛇年善變。”海通證券基金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王廣國稱,“《暫行規定》會給基金業帶來大變局。”
如果說,管理層對新基金公司的審批速度加快,是在削弱保護著基金業的牌照之墻,那么《暫行規定》將把這堵墻徹底沖毀,基金從業牌照給行業帶來的紅利也隨之煙消云散。
競爭加劇
2月17日,基金業協會公布了新一批入會名單,包括多家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證券資管公司以及數十家私募資產管理公司。
至此,基金業協會各類會員機構已近300家,通過地方PE協會服務PE機構400多家。基金業協會服務各類投資管理類機構共計約700家。
根據《暫行規定》,要從事公募業務,必須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從基金業協會會員名單擴容,尤其保險、券商資管、私募三類資產管理機構紛紛加入,已經清楚表明它們的意圖。
遙想去年10月,國投瑞銀前任總經理尚健在離職前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再過3年,出現300家公募基金公司一點兒都不稀奇。”
當時,業內對此普遍理解為是新基金法的出臺,使私募將介入公募。但由于符合要求的私募并不多,300家的說法或是高估。
但《暫行規定》的出爐,說明尚健的判斷是有的放矢。
“我們一定會做公募的。”上海一家券商的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稱。
雖然眼下,新成立的基金公司都不愿意做公募。比如英大基金、紅塔紅土等公司成立后,并未從公募做起,而是先做專戶。且據記者了解,華辰未來等公司更愿意先從基金公司子公司做起。
但公募業務仍有巨大吸引力。
“公募業務是最能獲得客戶的業務,其業務門檻僅次于銀行存款,在資產管理行業中其市場容量、發展的天花板也是最大和最高的。”上述某券商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稱,“也許現階段不是介入公募業務最好的時機,但確實是一個商業機會。”
在王廣國看來,這對整個行業的發展未必不是件好事:“公募基金引入更多的參與者,進一步推動市場化,加強競爭,督促各個競爭參與者提高自身的核心競爭力。誰能給投資者保值增值,誰將能存活下來。而且這些不同的機構具有不同的優勢,有利于差異化發展。”投資者則可在競爭中易于找到更優秀的基金公司和更符合自己投資目的的基金公司。
廣州某基金公司基金經理稱:“引入更多類型的機構后,公募投資的風格更趨多樣,投資者總抱怨公募產品同質化,未來將會差異化。”
從目前各類機構的優勢來看,王廣國分析,保險公司在固定收益類產品具有優勢,私募在做絕對收益類產品具有優勢。而目前的基金公司在投研隊伍上具有優勢。
但對于公募基金的從業者而言,看到的則是更加激烈的競爭。
“公募的日子本來就走下坡路,更多機構進來,日子將更加難過。”深圳某基金公司市場部人士稱。
深圳另一家基金公司人士表示:“券商和保險都有客戶資源,這對現有的基金公司而言是個挑戰。”
混業困境
市場的競爭加劇,只是表面的競爭,事實上《暫行規定》的出爐,給基金公司帶來的競爭還表現在基金公司同其母公司之間。
根據還在施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公司的主要發起股東必須是金融機構。銀行、證券、保險、信托便紛紛開設基金公司。《暫行規定》則允許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自行設立基金公司,那這意味著基金公司和其母公司將存在競爭。
事實上,現有的70多家基金公司中,有超過50家的股東來自券商和保險,占比超過7成。而幾乎排名前50的券商都有了自己的基金公司。
因此,在有些基金公司人士看來,即便《暫行規定》出爐,其母公司也不會介入基金行業。
“年前母公司發給我們的一份報告中,還提及要扶持我們公司,如果母公司都做公募了,那如何扶持我們呢?”上海一家基金公司高管稱。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母公司都這么想。
“我們將會和子公司差異化。”上海某券商資管公司總經理設想,旗下的基金公司將主要做固定收益類產品,而其母公司將在權益類等其它類型產品上做文章。
而保險系的基金公司則可能完全相反,因為保險公司在固定收益投資方面經驗豐富,如果做公募,將會在固定收益類產品上發力。
混業的困境有監管方面。“保險、私募、PE、創投機構都能發行公募基金,意味著監管交叉化,未來市場監管模式將發生改變。”王廣國表示。
目前,我國金融機構采取的是“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體系,是分業金融體系下形成的。觀察其他國家的情況,在混業金融時代,日本的金融監管事務完全由金融廳負責,為集中單一金融監管模式;而德國和英國都形成了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但對不同行業仍分業監管;美國仍然采用分業監管模式,既沒有合并各監管機構成立一個統一的監管當局,也沒有設立專門針對混業經營的監管部門。
根據《暫行規定》和新基金法,至少在基金事務方面仍由證監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