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胡芳
“我不希望,中國每一位優秀的基金經理,最后都選擇離開;我真心希望,中國每一個基民,都能夠隨著中國基金業的成長而收獲投資成功的幸福;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過安寧的生活。”
證監會5月23日召開“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專項工作”通氣會,通報了三起案件,其中交銀施羅德原基金經理鄭拓“老鼠倉”涉案金額高達5億余元。
自2010年12月被調查,鄭拓已離開公眾視野15個月有余。案情曝光,回望其過往,一個研習法律、深諳市場的“聰明”人,一個“為人不錯、愿享安寧”的清高之人,終究未能逃此大難。
從生命個體看,人生長苦,經此一“難”,歷練自身,他日再圖修為,鄭拓為時未晚。從行業看,基金業經此“難”,倘若能將制度的藩籬扎得再細密些,徹底將人性貪婪之洪水擋在外,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制度愿景的實現總要經苦、歷難,如果行業治理還是以人事斗爭為綱,則“老鼠”勢必橫行;如果制度建設還是受人情世故掣肘,則“老鼠倉”還將隆興。說到底,建設治人之制度,要緊盯人性,而非人。
建倉
5億元交易獲利1400萬
從證監會的通報看,鄭拓涉案時間是在其擔任交銀施羅德基金(微博)經理任期內。通報顯示,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鄭拓使用夏某某、原某某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交銀穩健基金買入或賣出股票50余只,累計成交金額達5億余元,非法獲利1400余萬元。
相關辦案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2010年,在調查一起上市公司股票異常交易案件時,發現涉及交銀施羅德賬戶,進而對交銀施羅德基金進行延伸調查,發現該公司時任基金經理鄭拓涉嫌‘老鼠倉’。”
證監會透露,在此案中,鄭拓使用的證券賬戶先后轉挪于上海、哈爾濱、北京等地多家證券營業部,賬戶資金更是通過其親屬、朋友等10余人銀行賬戶多道過橋走賬,“往往是從A轉到B,從B轉到C,從C再轉到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上,涉及的銀行賬戶有的開立在上海,有的在哈爾濱、北京,多道走賬”,刻意規避監管,反稽查意圖明顯。
據接近調查的人士透露,鄭拓創紀錄的“老鼠倉”所涉及的證券和資金賬戶,主要歸屬其前妻(2008年與鄭拓協議離婚)夏某某,及夏某某的嫂子原某某。2008年,鄭拓開始使用其妻嫂原某某賬戶進行交易,后雖然鄭拓與夏某某協議離婚,但鄭拓仍使用原某某的賬戶繼續從事“老鼠倉”交易,至2009年8月,原某某賬戶資金量一度接近5000萬元。
立志
聰明人希望安寧生活
2010年9月,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但當年8月,鄭拓被“帶走”的傳聞已襲來,為此,鄭拓發微博辟“謠”:“我不希望,中國每一位優秀的基金經理,最后都選擇離開;我真心希望,中國每一個基民,都能夠隨著中國基金業的成長而收獲投資成功的幸福;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過安寧的生活。”
此時,鄭拓離開交行施羅德剛滿一年,他不希望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希望的兩件事,截至目前都還只是“希望”。
其實,過安寧的生活,對于鄭拓本非難事。有熟悉鄭拓的人士坦言,鄭拓“能力很強,如果不走這一步,可以擁有很好的未來,完全能做出一番事業。”
畢業于復旦(微博)大學法律專業的鄭拓工作數年后,于2001年入芝加哥大學商學院研習數量經濟。在回憶這段生涯時,鄭拓曾在博客上感慨:“我還清晰記得在MBA入學典禮上,一位學校的財務主管對我們說過的話,‘你們可能認為學費太貴,的確如此,但你們花了錢,得到的是潛力,而花錢買潛力,是世界上最好的Business’。”
2003年7月,35歲的鄭拓重回上海灘,入職海富通基金(微博)管理公司,屢有佳績,嶄露頭角。業內人士贊其“有極其深厚的經濟學理論積淀,對金融市場大小波動的分析很有前瞻性”。但2007年初,鄭拓選擇辭職。對于離開原因,有知情人士透露,“鄭拓有些清高,在與同事的交往中產生了一些不愉快。”
究竟是性格上的原因,還是投資理念上的原因,已不得而知。滿腔抱負的鄭拓于2007年7月4日,接替李旭利,出任交銀穩健基金的基金經理,隨后三年,投資生涯堪稱璀璨,直至2009年7月,媒體曝出“鄭拓5000萬元購置湯臣一品豪宅”。
自此,“過安寧生活”成為“奢望”。
教訓
法律監督加個人自律
聰明、清高的鄭拓雖志存高遠,但選擇了一條以為是“捷徑”的不歸路,已難安寧。他和其他9位基金經理人將為自己設計的雙面人生付出沉重代價。
證監會的資料顯示,自2008年上投摩根原基金經理唐建首度因基金“老鼠倉”遭到處罰以來,已先后有南方基金(微博)原基金經理王黎敏,融通基金原基金經理張野,景順長城原基金經理涂強,長城基金(微博)原基金經理劉海,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韓剛,國海富蘭克林原基金經理黃林,光大保德信原基金經理,投資總監許春茂共計8位基金經理先后因基金“老鼠倉”受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再加上此前證監會通報的交銀施羅德原基金經理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案件,鄭拓成為中國公募基金歷史上第十位“老鼠倉”基金經理。
“都是在行業中打過硬仗的人,都拿著百萬年薪,都已擁有讓人艷羨的社會地位。”一位業內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出現這樣的結局,無論是基金經理個人,還是基金行業,很痛心。
從“老鼠倉”涉及的金額來看,唐建獲利金額123.76萬元,王黎敏非法獲利150.94萬元,張野非法獲利229.48萬元,涂強非法獲利37.95萬元,劉海非法獲利13.47萬元,韓剛非法獲利30.3萬元,許春茂非法獲利209萬元。而鄭拓此次“老鼠倉”涉及金額5億余元,非法獲利1400余萬元,成為迄今為止公募基金歷史上最大的一只“碩鼠”。
上述人士表示,基金業監管制度的完善不可能一夜完成,而且再細的法規都不是萬無一失的。基金業必須不斷改革,特別是在個人投資行為方面做更詳細的修訂,結合法律的監督和自律,老鼠倉行為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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