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被捕傳聞終被證實。29日,中國證監會通報稱,李旭利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目前已被逮捕。
【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李旭利被捕傳聞終被官方證實。29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李旭利老鼠倉案有關情況。通報稱,李旭利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目前已被逮捕。證監會將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作為曾經的明星基金經理,前交銀施羅德基金經理李旭利曾經頭頂諸多光環。他曾是兩大基金公司南方基金和交銀施羅德基金的投資總監,后在中國最大的私募基金公司重陽投資擔任首席投資官。但在今年8月,市場就傳其被公安機關逮捕。據媒體報道稱,李旭利在任職交銀施羅德期間,親自操作其自有及所籌措資金的交易。隨后,監管機構在一次突擊檢查中,對其工作電腦中的過往交易記錄進行逐筆檢查,其中有多筆確鑿的“老鼠倉”行為。據悉,李旭利利用職務便利,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間,通過其實際控制的2個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買入或賣出相同股票兩只,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
財經此前報道稱,李旭利初始操作的資金,小部分來自于李旭利自己,其余大部分資金來自于家人。最初資金為幾千萬元,但后期滾至上億元。
在業內看來,近年來,監管部門嚴查“老鼠倉”,若此案被證實,李旭利獲刑的可能性很大,因為這樣會對業內起到前所未有的警示作用。
證監會還同時公布了許春茂“老鼠倉”案件。通報內容顯示,2009年2月28日至2010年4月15日,許春茂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利209萬余元。今年10月9日,許春茂被判有期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10萬元。證監會將對許春茂作出行政處罰。
據北京商報報道,就在不久前,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曾公開表態:今后,上市公司兼并重組若出現股票異常交易并涉嫌內幕交易的,或交易出現嚴重異常的,證監會都要進行調查。
基金“老鼠倉”在法律上被確定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根據最新刑法修正案,“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相關規定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編輯 謝振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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