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胡學文
網絡上一條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通過群發短信尋找有限合伙人(LP)的消息引起了大批業內人士的關注和評論,也由此再次引發了PE機構非法集資的討論。深圳一家創投機構負責人就在微博上跟帖發問:群發短信的募集方式是私募還是公募,是否存在法律風險?法律邊界在哪?
事實上,近年來,隨著我國PE熱潮的興起,陸續發生了多起PE非法集資案,比如匯樂集團PE非法集資案;轟動一時的農婦韓秀琴PE騙局,涉案金額高達十多億元;天凱、活立木等一批在天津注冊的股權投資基金涉嫌非法集資案等。
為什么PE非法集資屢禁不止?從實際來看,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目前PE市場巨大的財富效應,讓各路民間資本都對PE投資形成了認識上的誤區,那就是PE投資穩賺不賠且一本萬利,忽視了PE投資背后蘊藏的巨大風險,這讓部分披著PE外衣的小機構有機可乘;二是目前國內市場還缺乏成熟的有一定規模的LP群體,這讓需要募資的PE機構,尤其是小機構只好四處撒網;三是由于國內PE發展時間短,有影響力和品牌度的普通合伙人(GP)還不多,也使得GP群體魚龍混雜。
上述原因加上近來全民PE的虛假繁榮,都為部分PE機構和一些偽PE機構的非法集資行為滋生了溫床。歸根結底,還是由于PE行業中正規機構和非法集資的邊界模糊所致,即便是一些正規機構在基金募集過程中稍有不慎也有可能踩及非法集資的底線,而這些“打擦邊球”的行為,到底是無心之過還是有意為之,實在是無從得知。而在私募監管模式之爭尚無定論的情況下,發揮行業協會組織的自律監管作用應該是目前最具可操作性的辦法之一。如深圳、北京等地的創業投資行業協會,在協調股權投資基金行為、約束不良行為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還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除了個別偽PE機構外,有些PE機構的非法集資行為不排除是第三方理財機構違規操作所為,打擊PE非法集資還應該從加強對第三方理財機構監管入手。該人士認為,這主要是因為目前市場需求所致,即一些PE機構在募集基金時還需要借助行業內有一定客戶資源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去幫助完成,而部分實力不夠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則有可能通過電話、信息邀約的方式去執行,由此踩及非法集資的紅線。他建議,除了完善PE集資的相關法律法規外,還應該加強對中間業務即第三方理財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管,以此為切入口,約束第三方理財機構在私募基金發行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避免PE機構“被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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