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日前發布了最新的市場禁入決定書,披露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富證券投資基金原經理韓剛的“老鼠倉”案情細節。在任職七個多月的時間里,韓剛用“基金建倉前先買入,基金減倉前先賣出”的手法交易股票15只。
經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韓剛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1萬元,沒收贓款30.3萬元。韓剛也成為因基金“老鼠倉”而獲刑的第一人。
證監會披露的信息顯示,韓剛自2009年1月6日起擔任長城基金久富證券投資基金經理,自此至2009年8月21日,韓剛利用職務便利及所獲取的基金投資決策信息,與妻子史某等人通過網絡下單的方式,共同操作韓剛表妹王某于招商證券深圳沙頭角金融路營業部開立的同名證券賬戶從事股票交易。通過先于或與久富基金同步買入并先于或與久富基金同步賣出相關個股,或在久富基金建倉階段買賣相關個股,韓剛為自己控制的股票賬戶牟取私利,共涉及“金馬集團”、“寧波華翔”、“澳洋科技”等股票15只。其中,有14只股票的操作在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施行之后。
韓剛事發是因2009年深圳證監局的一次突擊檢查。當時,為落實證監會關于加強基金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的有關要求,深圳證監局對轄區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執業行為進行了突擊檢查,韓剛“老鼠倉”行為曝光。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繼續密切關注違法違規行為的新情況、新特點,進一步加大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力度,繼續將打擊內幕交易作為執法工作的重點,嚴肅查處市場操縱、基金“老鼠倉”、虛假信息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蔡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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