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機構投資 Institution Investment 黃梅
“無論如何,最終核心還是要讓客戶賺到錢,這個行業的游戲才能繼續下去。”某基金公司老總語重心長。
然而投資者最終發現,在“基金公司-渠道-投資者”這個投資鏈條里,以銀行為首的渠道,成為旱澇保收的大贏家;基金公司只要規模夠大,管理費收入也夠吃了。
銀行站在盈虧天平的一端,“吃著火鍋唱著歌”;另一端,是拿出真金白銀的投資者,被虧損的包袱壓得垂頭喪氣;而夾在其中的基金公司,既被投資者罵,又被銀行盤剝。
還可以多問一句,在基金公司與渠道進行利益博弈時,誰關注到了投資者的利益?
銀行的“循環經濟”
投資者是這個鏈條里最被動的一環,也最杯具。
2011年上半年,趙權在某銀行客戶經理的游說下,先后在募集期申購了三只不同的股票型基金產品,并在打開后贖回。
半年后趙權一算賬發現,不僅沒賺反而虧了。
從理論上說,趙權買三只基金,合計將支付4.5%的申購費;持有期內要扣掉0.75%的管理費;由于持有期很短,贖回費無法免除,合計需支付1.5%。即,趙權半年內這幾輪倒手買賣的成本是6.75%。而基金在半年內能漲多少?
2011年1月1日-6月30日,滬指從2808.08點下跌到2762.08點,跌幅1.64%,其間最高點3067.46點,最低2610.99點。
同期,國內的814只基金中(不含貨幣和QDII),有622只未能取得正收益,占比76.4%;有521家跑輸了大盤,占比64%。股票型基金最甚,平均跌幅為8.03%。
對于虧損,趙權等投資者得到最多的解釋是“市場大勢不好”。如果不割肉的話,他能做的,要么繼續持有,等它自己漲回來;要么換一只產品,試試運氣。
“銀行要完成銷售指標,肯定要沖一些客戶。”某基金人士表示,“因為銀行客戶經理賣產品有銷售獎勵,他不在乎投資者持有時間有多長,對他來說,客戶資金滾動頻率越高,他的銷售獎勵越高。”
“你說銀行這買賣多合算啊,”上海一家某基金公司老總暗地抱怨說,“比如今天A基金來發新產品,銀行動員某某投資者拿錢買A基金;明天B基金來發新產品,銀行動員投資者贖回A基金,轉而去買B基金——把投資者的錢搬來搬去,錢就賺到了”。
在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倒來倒去的同時,銀行沒閑著。它向基金公司收取了基金管理費率的40%,用作客戶維護費;并要求基金公司100%返還贖回費。
換言之,投資者支付給基金公司的管理費和贖回費,絕大部分落入了銀行的口袋。此外,托管銀行還要向基金公司收取托管費。
基金公司承認,銀行上述做法,與基金公司是有沖突的。“這不是我們要追求的。因為這對我們規模維持穩定不利。外界還會抱怨我們規模嚴重縮水。”
但基金公司實際上也別無選擇。
對銀行這種涉嫌“誤導”投資者操作的行為,包括基金公司在內的很多投資人士報以“不贊同,但能理解”的態度。
“神秘資金”打新基
在銀行營銷基金的過程里,有一個角色不得不提。即,幫忙資金。
此前,幫忙資金通常指新基金發行時,找銀行、券商等基金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利益相關方幫忙,其目的是為了讓基金產品首募業績好看一些。
不過現在的苗頭是,社會上一些“神秘資金”組織起來,像打新股一樣“打新基”,但比打新股賺錢,還無需承擔套牢的風險。這使得“幫忙資金”甚至大有發展成為一個獨立行當的勢頭。
“有的基金公司可以給幫忙資金高達5%的提成作為報酬,而‘神秘資金’就是專門來賺取這個錢的。”知情人士表示。
資金在賬戶上停留一個月,申購贖回打開后即退出。一進一出,如果資金量大的話見效快,風險可控,收益也非常可觀。
上海某基金公司相關人士說,為了穩住“幫忙資金”,通常基金公司會要求在產品打開申購贖回時不能虧,好讓“幫忙資金”有機會賺錢出去。
“這種賺過錢的,下次還會來幫忙。”該人士表示,“不然來一次是老虎機,再一次還是老虎機,誰受得了”?
原先“幫忙資金”的情況較多出現在銀行系基金圈里,募集時規模很大,一兩個月打開之后規模卻迅速縮水。近期這種情況已經蔓延至其他基金公司,尤其是小基金公司。
“一些小基金公司為了生存,甚至不惜高價吸引‘幫忙資金’。”前述人士認為,這不啻于飲鴆止渴。
對此,另一家小型基金公司相關負責人的觀點是,“首發不怕大,不管怎樣這錢來過,買過你的產品,留下了印象,這增加了未來成為真正客戶的機會”。
但更多基金公司已經意識到,“幫忙資金”不利于品牌的樹立,且隨著產品越發越多,基金公司要學習接受淡化首募。
“不得不淡化——基金公司沒有足夠的精力應對這么多產品,渠道也無法負荷這么重的銷售。”某大型基金公司分管市場的副總說。
這是基金公司營銷成本中一個巨大的部分。
瘋狂返還管理費
實際上,現在基金公司為了與銀行達成合作,讓自己的產品能發到2個億的成立規模,已瘋狂到“不惜血本”的程度。
來自銀行內部的“深喉”透露,早在今年5月,一些感覺發行受阻的基金公司,開始著手與銀行渠道談“桌下協議”——基金公司將頭一年吃進的管理費全部返還給銀行。
如,今年5月,上海某家老牌基金公司,就與主渠道達成了這樣的“桌下協議”,該基金公司今年發行新品比較猛;北京某家合資基金公司,上半年在發行某只債基時,也答應將第一年的管理費返還給銀行。
越來越多的基金公司去接洽銀行時,發現談判日益艱難。“銀行分支行的負責人會告訴你,哪家哪家基金公司怎么怎么了,希望你效仿,不然他就不給你進渠道。”某基金公司人士向《機構投資》證實。
據了解,為了順利將“桌下協議”貫徹到銀行基層客戶經理,銀行總行會在發送給各分支行的銷售通知中注明“提高某基金公司某基金產品的中間業務收入多少個百分點……”。
也就是說,若客戶經理賣這個產品,可以得到更高的中間業務收入。
“這塊費用不可能是銀行總行下撥的,肯定是從基金公司撥過來的。”前述“深喉”表示,管理費一般按照首發規模預估。即,如果首發15個億,則無論此后一年中該產品的規模變大還是變小,基金公司都將15億為計算基礎,向銀行返還管理費。
這使既得利益者銀行更為積極——首發縮水,在業界已是數見不鮮。
如果說之前的“幫忙資金”抽傭、向銀行返還贖回費,已讓基金公司傷痕累累的話,那么此時向銀行返還管理費的舉動,則直接觸及了基金公司的生存命脈。
記者手記:
反思:審批通道制推行半年下的基金行業
審批通道放開不到一年,基金業的發展似乎走進了死胡同。
監管機構的初衷,是改善基金行業的高集中度。以往,基金行業被大公司,尤其是老十家基金公司獨占大頭。
當時,這些大公司與渠道有談判權,跟監管機構有公關優勢,在產品審批制度下可以獲得更多機會。
然而,審批通道制推出后,大家卻發現,還是大公司得利。
財匯的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在全部65家基金公司中,按發行產品的數量排名前五的分別是博時、招商、諾安、建信、廣發、中銀、易方達、南方、匯添富和華安。
按本年度首募資產凈值規模排名前十的則是南方、匯添富、易方達、博時、建信、廣發、諾安、工銀瑞信、嘉實和華安。
上述10家公司中,按整體資產凈值的規模排名,除了招商基金和中銀基金分別位于第27、第26,排名屬于中游外,其他公司均屬于基金行業第一梯隊、前二十之列。其中博時、廣發、易方達、南方和華安為前十大基金公司。
從整體凈值規模上看,2010年年底,前十大基金公司占整體比重約為48%;到2011年二季度,該比重上浮一個百分點,到49%。
換言之,今年上半年,大公司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市場失衡進一步加劇。
之前監管機構認為,放開審批制度可以讓市場上的小公司更加靈活。運行半年多,結果是小公司的生存空間進一步遭到壓榨,甚至可謂基本失去了生存空間。
大公司更大,小公司更小。這是大家想要的么?
當游戲規則調整、市場制度發生變化時,基金公司該如何調整自身的步伐?
在產品急劇擴張,基金經理卻相對稀缺的當下,基金業該何去何從?
也許,這需要監管機構、基金公司等一起反思。(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