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基金 > 三基金經理涉嫌老鼠倉 > 正文
近期,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對韓剛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作出公開判決,判處韓剛有期徒刑一年,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31萬元。該案成為我國第一起基金從業人員因利用未公開信息違規交易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深圳證監局近日已向轄區基金公司發出通知,要求汲取教訓,加強基金業守法誠信教育,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從源頭上防控“老鼠倉”等違法違規行為。一是提高認識。各基金公司要進一步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法制教育和合規培訓,深刻領會《基金法》所規定的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的立法精神。二是組織學習。各基金公司近期應組織全體從業人員認真學習《證券法》、《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講教訓,談認識,并形成相關學習記錄。三是建章立制。各基金公司要建立長效機制,切實防控任何可能觸犯“三條底線”、內幕交易的行為,加強利益沖突行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