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國的證券私募基金規模爆發式地邁入了千億元規模,但自2004年起步至今的7年間,這一行業一直處在監管“真空”的“野蠻生長”狀態,沒有束縛的環境造就了千億規模的私募基金。
近日,備受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其征求意見稿已于今年1月中旬出臺,向業內廣泛征求意見,其中就包括拓寬了監管的涵蓋范圍,將私募基金納入監管。對于私募基金的規范與監管已迫在眉睫,而同時產品日趨同質化現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私募基金的拓荒步伐。
納入監管規范成長 保護投資者利益
對于千億元的規模,私募基金的管理者們認為這對行業來說也僅是剛破土的“新芽”。
“有時候一兩只大型公募基金產品的募集量就已輕松超過我們私募基金整個行業的的規模。”一位私募人士告訴記者。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已經有大大小小200多家私募基金公司,1000多個陽光私募產品;另據國金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2010年底,非結構化私募基金產品數量已經超過600家,管理人約300家,私募基金已經成為如今中國資本市場的一支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地位,私募基金只能以資本為依靠,行業中也存在著魚目混雜的現象,這就使得通過立法來規范行業成為當務之急。盡管有著不同的角色和立場,但在原證監會主席周道炯和上海重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莫泰山看來,對于投資人利益的保護是最重要的,“能夠充分地保護投資人利益是最重要的利益,如果這個行業能充分保護投資人利益,行業發展的基礎就非常的扎實,”莫泰山在出席由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和國金證券聯合主辦的“中國私募基金年會2011”上表示。他同時還指出,對于剛剛萌芽的私募行業來說,“規范”有利于建立行業的公信力,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
對于投資者關注的陽光私募的透明度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有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當前私募基金的透明度要高于公募基金,因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是范圍有限的一批人群,而這些投資者應該享受到比公募基金投資者面對著更多的信息。”不過,他還建議面對小眾人群,私募基金披露信息的范圍越廣越好,諸如年報、半年報、月報、周報等。
新《基金法》獲名分 牌照困擾或促合伙制
一份《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于1月中旬下發給了監管部門和基金公司,這份草案涉及的相關條文終于給予了私募“合法化”的地位,加速了其“陽光化”進程。但是在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交流中牌照問題還是困擾私募的一大問題。
在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第一章總則第二條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運用所募集資金設立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進行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另外,在第十章“非公開募集基金的特別規定”中也涉及了對于私募基金的監管與規范。
除了給予私募基金以合法地位,并采用備案制形式進行監管,草案還對于私募基金的具體組織形式進行了規范。根據草案,將私募基金分為契約型、公司型和合伙型三種組織形式。在草案征求意見稿中,對于之前備受關注的牌照問題并未涉及。據介紹,自2009年信托賬號暫停開戶以來,至今未獲開放,牌照問題成了私募基金的一大困擾,因為私募基金無論發結構化產品還是發陽光私募,開戶的決定權都在信托手中。上海睿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振寧也指出,備案制更多的是為了了解消息,而非監管,備案不等于發牌。
在私募基金年會上,上海凱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繼武亦由此感言“私募基金的發展一大瓶頸就是開戶”,他同時還表示出了對于合伙制的興趣。對此,北京格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可興也認為,未來私募基金的主流形式會是合伙制。他表示,私募基金一旦獲得法律認可幾種組織形態都會有發展,那么目前契約型也就是信托型的主流模式地位可能會受到沖擊,如果信托依然不能在中登公司開戶的話,有限合伙制會有長足的發展。如果中登公司放開信托開戶,信托模式還是會占主流,因為它的成本最低。而這其中,隨著基金法修改的進程,未來各種形式的私募基金在稅收方面有望得到相同待遇,這樣合伙制私募基金才會得到大力的發展。未來合伙制會成為私募基金的主流形式。
不過,華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路強也有不同的看法,他表示,針對二級市場的基金型最好的方式是信托型,因為二級市場需要有最頻繁的交易,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基金和公司型的基金則可能會經常進行退伙、入伙、清算,退股、入股、清算。
工具、策略趨同 產品同質化束縛發展
除了需要給予監管,私募基金的產品創新也是至關重要的。從目前市場上的情況來看,盡管表面上看私募有的發醫藥,有的發電子,有的發高端制造,貌似產品比較豐富,但隨著資金規模的擴大,私募基金的盈利模式、操盤模式、投資風格等都在朝著同質化發展,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私募基金的“拓荒”之勢。
路強認為同質化的核心在于策略的趨同,“為什么現在大家拼規模,因為無法從策略上分開,如果策略相同的話,它只能解決時點和倉位的問題,沒有其它的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只不過因為在信托的方式下,使得產品比公募基金更靈活,在倉位、品種、風控上更靈活一些,但還是逃脫不了同質化的命運。”他指出,“私募基金產品首先要多元化,對沖基金強調的是絕對收益,怎樣控制風險,帶來絕對收益,這是需要手段的,可是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確實缺乏這樣的手段,即便是股指期貨開始了,包括私募基金參與股指期貨還在討論中,即便有這個手段,根據我們的調查,大多數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其實整個陽光私募業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就是產品同質化的問題。”
加州大學金融系終身教授、上海交通大學高級金融學院副院長朱寧則表示,只有在投資者、投資標的和監管都成熟時,私募基金可能才能出現真正多元化或差異化的產品。而一位私募基金人士則表示,突破同質化瓶頸的有效方式之一就是投資工具的豐富,即在豐富的投資工具支持下的多元化和領先投資策略。
盡管私募基金還存在著種種問題,但對于私募基金的未來,行業人士仍是普遍看好。周道炯就很有信心地表示:“何止千億,將來隨著法律出臺,在三五年以后恐怕就是萬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