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 王亞寧 創投市場2010年火熱之后,一向野蠻生長的中國式PE的生態環境正在改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日前正式付印,加上近期下發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明確將監管范圍擴大至私募股權投資(PE)、風險創業投資(V C),討論甚久的PE監管正式沖出亂局,PE監管時代正悄然來臨。
“此次《通知》的出臺是首個規定對股權投資企業作出規范,”清科研究中心林婉婷分析,主要突破包括四點:首先,備案制度化。《通知》規定,規模達到5億元的V C /PE須在首期資金到位后,在規定期限內到發改委備案;募集方式上,短信、講座、研討會等變相公募的方式一律不被允許,股權投資企業不得承諾固定回報、投資領域僅限于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等;同時,在備案流程上比以前簡化;另一個重大突破是,將外資V C /PE備案涵蓋在內,指出“股權投資企業的受托管理機構為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的,應當由在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托管機構托管該股權投資企業的資產”。
數據顯示,在國家發改委備案股權投資機構已達22家,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備案數也達30家以上。而此次《通知》主要是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蘇、湖北等六省市先行先試。
“先備案,監管起來就會更加方便。”昨日上午,深圳某創投公司副總如是說。在其看來,國內創投進入井噴式發展時段,但水平良莠不齊、魚龍混雜現象也十分明顯。2010年,中國創業投資市場募、投、退全部創下歷史新高。與此同時,投資價格居高不下、熱錢瘋狂涌入創投等現象也十分明顯,行業規范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