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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記者田蕓 股指期貨上市9個月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參與辦法終于明晰。25日,證監會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此前證監會曾就此指引向部分相關機構征求過意見,市場在反饋意見的同時也已經做好了所有準備,靜等QFII入場“發令槍。”
業內人士認為,按照證監會以往的模式,向公眾征求意見是法規推出前的最后階段,QFII參與股指期貨細則有望在2月底推出,在履行相關申請后,QFII有望三月“開跑”。
只許套保不能發衍生品
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5日表示,考慮到股指期貨是我國近年來上市的首個金融期貨產品,推出初期市場規模較小,國內投資者普遍缺乏交易經驗,為了保證股指期貨市場平穩運行,證監會在設計QFII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制度時遵循了“逐步開放、有限參與、風險可控”的原則,即允許QFII參與股指期貨交易,但對其交易類型、交易行為等進行一定限制,同時建立完善的監控制度,切實防范風險。
對于市場最關注的參與規模,《指引》進行了一定限制,規定QFII在交易日日終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價值不得超過外匯局批準的投資額度。同時,為了防止頻繁交易加大市場波動,《指引》規定QFII在交易日日內的股指期貨成交金額不得超過其投資額度。
“做多看現金、做空看現貨,這是證監會跟我們溝通過的模式。”一家QFII中國區代表說,然而對于更具體的投資規模,可能還要等待中金所出文進行細化。對于一些在華運營較久的“老QFII”,當時外管局批予的額度經過長時間投資損益已經完全不同,參與期指套保的額度是以當初外管局批的為準還是目前真實水平還未明確。
另外,QFII參與股指期貨套保的資金是否能獲得新的批額,還是將從現有額度里分流,對于QFII是至關重要的問題,如果從現有額度里分流,則意味著許多機構需要賣出持有的股票獲取資金。
《指引》規定QFII應當為分戶管理的資產分別向中金所申請交易編碼,各個交易編碼應當獨立運作。針對QFII反映較多的可選擇幾家期貨經紀公司的問題,《指引》參照QFII投資股票現貨的規定,明確每個QFII可分別委托不超過三家境內期貨公司進行股指期貨交易。
此外,《指引》還就QFII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合規運作以及中金所、托管人、期貨公司應當履行的職責作了原則性規定。證監會負責人表示,因為指引規定了QFII只能使用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所以不允許其使用股指期貨在國外發行衍生品。
臨近的“發令槍”
境外機構對于參與中國股指期貨的熱情早已高漲,國內期貨公司也早已開始與QFII的對接,QFII開始進入中國場內衍生品市場、參與首只金融期貨的交易,目前只等監管機構的“發令槍”。“我們的自營部門很希望參與中國股指期貨交易,客戶也有很大的需求。”一家境外大型券商駐華辦事處負責人表示已經按耐不住下場的沖動。
國內股指期貨的領跑者之一銀河期貨QFII業務總監溫昊成(George Wen)表示,銀河期貨已經在IT技術、英文服務、和專業人員方面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因為擁有券商背景和外資股東的優勢,銀河期貨對于QFII業務充滿信心。
“獲準參與股指期貨套保交易對于QFII來講意義重大,他們能夠更好的使用衍生品控制投資組合的風險。”溫昊成說,“QFII的入場會加大機構投資者在股指期貨市場的力量。在增加市場的流動性的同時,降低成交持倉比例,使股指期貨市場更為理性和成熟。”
事實上,從股指期貨上市初始,關于QFII是否能夠參與、怎樣參與都是一個市場非常關心的問題。業內人士透露,去年5月份開始,證監會就推出了一份關于QFII參與期指的指引,在小范圍內征求意見;8、9月份的時候證監會曾經召集QFII開會討論關于參與期指的問題,聽取了一些意見;而之后通脹壓力上升、“熱錢”流入加速,政策的注意力轉移后QFII入場的問題一度擱置。“這一次中美領袖的會面掃清了一些障礙,關于QFII的政策此時出臺非常合適。”上述人士分析。
證監會要求,對此次征求意見稿有關意見和建議應于2月12日前反饋,業內人士指出,就之前證監會期貨部出臺政策的慣例看,正式文件或在2月底公布,3月初QFII有望“開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