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PE投資領域限制問題并未解決,但1億美元以下的投資已下放到地方商務局,后者對政策把握更加寬松
【財新網】(記者 王紫霧)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的試點方案已經得到國家外管局首肯,春節(jié)前即可出臺,這是接近上海金融局的消息人士透露的。
QFLP政策提出至今已有一年半之久,原擬定方案中,一方面要求放開換匯的限制,另一方面則要求“國民待遇”,即外資PE在募集國外資金不超過一定比例的情況下,可不受投資領域限制。業(yè)內人士表示,目前擬出臺的政策只算突破了一半,商務部門對限制性領域的放開仍持謹慎態(tài)度。
上述消息人士介紹說,目前擬定的QFLP政策將在北京、上海兩個城市先試點實行,每個城市將獲得30億美元左右的換匯額度,由接受PE申請的主管部門根據(jù)具體情況將額度批給各外資投資機構。獲得額度的PE可在額度內先將募集來的外匯兌換成人民幣,在具體投資項目時則無需再經過外商投資的換匯審批手續(xù)。而按照正常流程,則需要等所投資的項目被發(fā)改委、商務部等部門審批后,才可根據(jù)項目額度申請換匯。
“走正常程序需要的時間太多,很多項目的投資稍縱即逝。”一外資PE合伙人說。北京、上海外管局的審批時間均為20個工作日。
QFLP政策之所以受到PE業(yè)內廣泛關注,除了涉及到能否順利換匯外,還有外資PE投資領域受限的問題。根據(jù)國家《外商投資產業(yè)指導目錄》等文件,如房地產等很多限制性領域是不允許外資PE涉足的。“本次政策之所以拖了一年多,討論的關鍵就在于此。”一位參與調研該政策的律師表示:“但是經過考慮研究,主管部門依然決定在現(xiàn)有框架下出臺政策。”
“現(xiàn)有框架”即指外資PE的投資領域仍需商務部門批準,這一點在本次政策中并未得到突破。
不過,根據(jù)去年商務部出臺的文件,外國投資者進行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并購交易,審批權限下放給地方商務部門。
“地方商務局對政策的把握要寬松許多。”一位PE工作人員表示。
業(yè)內人士透露,須已經有確定項目的外資PE才可申請額度。“這一點在即將出臺的條文里不會提到,是監(jiān)管部門出于慎重的考慮,要求首次試點務必成功。”上述參與政策調研的律師表示。
接近國家外管局的人士也表示,嚴格把關、確保申請人有實際項目在手,也有防止“熱錢”借機流入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