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藍姝 趙琳 實習生 沈將來 深圳 廣州報道
2010年以來,私募業績分化明顯,有近300家私募被清盤。在所謂“買者自負、風險自擔”的幌子下,無論是“投資顧問”身份的私募,還是托管人信托公司,都好像虧損與他們毫無關系,信托公司繼續收其他投資者的管理費,投資顧問們則在其他信托公司以過往輝煌的投資業績網羅新的投資者入甕。陽光信托身后,灰幕重重。
這樣的情況正在發生:深國投旗下的陽光私募產品龍馬2正在被強行清盤,另一只產品龍馬1的虧損幅度也超過了40%,而作為其投資顧問的深圳柏恩投資則又在重慶國投、中融信托那里推出其他名目的私募產品。
龍馬2清盤背后
12月28日,針對半個多月前收到的龍馬2期清算報告書,一位龍馬2期的投資者黃先生給深國投傳真了一份書面質疑函。
黃先生對《華夏時報》表示,自己投資的龍馬2期,從2008年2月4日正式成立到清盤,深國投除了每月給投資者發一條凈值短信外,再沒有提供過任何信息。
龍馬2期2010年11月22日被清盤,對此深國投表示,是因為該產品連續一年來資金額度低于2000萬元觸發了強制清盤條款。而就在9月底的時候,黃先生還被要求簽署一份修訂合同,當時的說法是要修改觸發清盤的條款,好使得龍馬2期能夠存續下去。但隨后的11月中旬,黃先生收到了深國投的終止清盤函,其中稱在觸發清算條款前,深國投方面與投資顧問柏恩投資協商解決辦法,“投資顧問原本打算在觸發終止條款前將信托資金總額追加至2000萬元以上,后臨時因故未能到賬”、“因委托人無法就延續信托計劃事宜達成一致。”
黃先生稱這難以解釋龍馬2被清盤的真實原因和邏輯,清盤時像他這樣的個人投資者一共不超過6名,可黃先生在要他們的聯系方式時遭到各種推托。此外,信托合同中有“信托人擬對信托計劃和本合同進行調整的,需提前30日在受托人網站進行公告”的條款,可至今,在深國投網站卻沒有任何只言片語的關于龍馬2清盤的公告。
更讓黃先生難以接受的是,就在8月份龍馬2即將清盤時,柏恩投資卻開始發新的產品。先是9月與來自黑龍江的中融信托發行“中融——龍動力對沖基金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然后是其從6月份就開始準備的規模逼近5億的“柏恩創業投資基金信托計劃”。作為有著十多年資本市場投資經驗的投資者,黃先生稱:“我們愿意也可能承受得起市場的風險,但我們承受不起一而再而三地被忽視、輕視、漠視進而被忽悠的道德風險。”“魚肉完這桌的投資者連嘴角的血腥都不曾抹去,轉身又道貌岸然地繼續去魚肉其他投資者的下一桌。”
在深圳一位熟悉陽光私募運作的人士看來,其實信托公司在強制清盤條款的設計上還是比較寬泛,給了合作私募公司充分的回旋余地。以龍馬2為例,這只2008年成立時規模約4000萬的陽光私募產品,其強制清盤的條款是要規模縮減50%累計一年以上。也就是說,可能性只有兩種,要么是持續業績虧損在50%以上,要么是持有人贖回規模達50%以上。一般而言,由于私募的投資者認購起點都在100萬以上,其素質與承受力也相對較高,只要凈值上有增長,一般不會輕易贖回。特別是運營業績好的私募產品,有時在開放日還會得到增量資金的關注,即使一時業績不佳,私募也會自掏腰包補足資金。
對于投資者針對柏恩在逼近清盤期間新發私募產品的投訴,深國投負責龍馬2期的項目經理王偉在表示震驚和不知情時,稱自己在深國投平臺之外不能干涉其他信托公司的市場行為,各個信托公司考察投資顧問公司的標準不一致,但深國投將會注重投資顧問公司過往業績表現和誠信記錄。
信托生猛
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共有1345只陽光私募類產品發行,陽光私募整體規模超過1000億,至少1%以上的年度管理費用使得信托公司們紛紛大干快上,在招攬投資者做大信托規模上,信托公司與投資顧問名義下的私募利益一致。于是,信托公司以自身招牌與平臺幫助私募信托產品開推介會、發布產品招攬信息成為業內經常現象。一位信托業內資深人士透露,一些后起的地方性信托公司為了迅速做大業務,市場風格激進生猛,什么產品都敢接、敢推,在龍馬2瀕臨清盤時與柏恩投資發新信托產品的中融信托,就在私募活躍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均設立了專門機構。
此外,作為信托產品監管人的信托公司似乎與投資顧問站得更近,一些應該履行的第三方監管責任也找理由推脫。在龍馬2清盤后,針對深國投為何不按照信托合約“提前30天進行公告”的質疑,王偉的回答是“這不屬于信托合約中一定要提前公告的事項”。
此外,按照信托合同,作為第三方監管對于投資顧問公司的制約,通常設定了利益捆綁機制,信托公司要求投資顧問自己購買自己發行的信托產品,一般規定應不低于信托總額的5%,但一些投資顧問公司只是象征性地買一兩份,信托公司在更高的管理費誘惑下,竟然也放行。
2009年12月4日,深圳福田區法院開庭審理了私募投資者狀告陽光信托平臺的案件,鵬薪1期的4名投資者與深國投對簿公堂,投資者代理律師在法庭舉證了深國投多次違背信托責任之處,譬如投資顧問公司買入單只股票多次超過10%上限,信托公司都沒有及時進行應有監督,止損制度沒有實際執行等。
私募內幕
事實上,直到目前,龍馬2強制清盤的消息仍被人為封鎖。黃先生得知,柏恩專門在深圳開了一個類似封口會的媒體交流會,對此,《華夏時報》記者也從當時參加會議的部分媒體處得到證實,可深國投方面并沒有任何關于其清盤的公開信息。柏恩在發行“中融-龍動力”多空策略對沖基金的過程中,有關項目經理稱其競爭力就是其過往的優秀投資業績,并稱其沒有任何虧損與業績不好的履歷。
對于投資顧問公司粉飾業績的行為,中融稱在他們發行產品時并不知情,而且這也不是他們的責任范圍,他們只是按照銀監會的指引要求進行考察。目前,對私募監管的法律幾乎還在空白地帶,現行《投資基金法》并沒有將私募納入監管范圍。對于類似柏恩投資這樣的問題,黃先生們覺得投訴無門。
深圳一位私募業內人士指出,盡管一些謀求長遠發展的私募會注重依靠投資業績來建立自己的市場形象,但在業績論英雄的背景下,仍有一些私募為了業績不惜采取大量灰色手段,合謀坐莊、導演重組、操縱市場與股價,“現在中小板、創業板妖股當道,100倍市盈率發行價,上千倍市盈率什么樣的天價股票都有,大部分都是有私募在后面弄。”這位人士言語之間充滿頗多無奈。
在私募機制更好、更靈活的經濟效應刺激下,大批公募轉投私募的深層次路徑圖出現:“依靠公募練手,積累市場口碑與名聲后,再轉到私募靠以前的關系,做自己的事,賺自己的錢。”因《華夏時報》記者在以意向投資者名義暗訪深圳某私募公司時,對于其正在發行的“PE”名義下的股權投資產品,負責的投資總監充分展示了他的超級能量,他表示他們根本不愁找不到可以上市退出的項目,現在很多券商的投行項目負責人過去都是他的老部下,到關鍵時刻給這個負責人2個點不愁入不了股,此外他們在香港有專門從事股權收購的平臺公司,可以讓自己投資的項目以并購重組的方式退出,由上市公司以增發方式收購其股權。
事實上,陽光信托產品只是整個龐大的私募行業中的一小部分,除了陽光信托產品,一些私募公司往往還控制著大量的個人名義下的各種賬戶,這使得其與陽光信托產品賬戶之間的高位接貨、對倒、利益輸送等暗箱操作行為難以監察。而那些更大的沒有走到陽光下的私募更是亂象叢生,以各種名義騙取投資者的資金后人間蒸發或者巨額虧損后人去樓空的案件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