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璐
11月1日,證監會修改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在這份新辦法中,證監會對此前的條款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整,包括“取消專戶門檻限制”、“降低單只專戶成立的最低限制”、“提高“一對多”投資單只股票比例”等。對此,分析人士給予了積極評價。
記者王璐自2009年9月正式開閘至今,基金“一對多”專戶理財業務已經運行一年有余。回顧其整體業績,當初“倉位靈活、規模穩定、追求絕對收益”的光環已經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平庸”的結局。有資料顯示,截至8月13日,在納入統計的131只專戶“一對多”產品凈值中,只有66只實現了正收益,只占總數量的一半。
質疑聲中,監管層也意識到專戶理財業務在資格準入、產品設計、投資者認識等方面所面臨的諸多問題。11月1日,證監會修改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并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在這份新辦法中,證監會對此前的條款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整,包括“取消專戶門檻限制”、“降低單只專戶成立的最低限制”、“提高“一對多”投資單只股票比例”等,賦予了專戶業務更多的靈活性和操作空間。
談及專戶理財業務相關條款修改的目的,東北證券研究咨詢分公司基金研究員馮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監管層試圖通過放松政策、增加供給,以規范市場投資需求。馮劍指出,目前市場內熱錢涌動,如果不加以正確引導,則熱錢的保值增值需求將可能產生一致性的投資行為,從而引發某個局部市場價格紊亂。而解決方式之一,就是增加金融投資產品供給,吸引熱錢流向正規渠道。
知名經濟評論員葉檀日前表示:“通過新老辦法的對比不難看出,監管層對‘一對多’產品的松綁,主要為增加公募基金的競爭力。屆時,‘一對多’將成為介于激勵機制僵化的公募基金和相對市場化的私募基金的中間產品,通過政府規范,從而與現代市場上的私募基金競爭。”
據介紹,所謂的“松綁”,在新辦法中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降低了專戶理財業務資格準入條件,取消了“管理證券投資基金2年以上、公司凈資產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管理資產規模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的硬性指標,并“允許所有經營規范、配備專門業務人員、制度健全的基金管理公司參與專戶理財業務”。
“政策的放松,為小型基金公司提供了難得的展示能力的機遇。”馮劍評價說。
事實證明,小型基金公司也同樣有能力做好客戶資產管理。根據好買基金研究中心的最新統計數據,在三季度的第一輪上漲過程中,配置上占據優勢的小規模基金通過靈活的操作和分散化投資,業績持續領先。
其次,修改稿中還將“一對一”和“一對多”專戶產品的初始規模限制由原來的5000萬元降為3000萬元。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表示,適度降低單只專戶產品的初始規模限制,將增強基金管理公司拓展專戶理財業務的便利性,進一步提高業務運作效率。
以最近一段時期的行情為例,雖然大盤中的各個板塊熱點層出不窮,但一部分市值往往不大,大規模資金進出具有一定難度。而如果換作是規模幾千萬的中型基金,在板塊輪動和熱點切換方面,將更為方便靈活。
一方面,初始規模的降低便于專戶資金緊跟行情;另一方面,其客戶來源也有望更加豐富。對此,馮劍解釋說:“對于大客戶而言,其投資服務的選擇相對多。
在靈活性無法與私募相媲美的前提下,專戶理財不能只盯著大戶,同時也要將中戶考慮其中,而政策的放松正是為中戶的參與提供了有利條件。”
第三,同樣被“松綁”的還有投資單只股票的上限。根據新辦法,“單只‘一對多’專戶產品投資單只股票的比重,由原來的10%提高至20%”。
在此之前,以靈活為特征的專戶理財一度被賦予了類私募的色彩,但事實上,其投資自由度仍然受到“雙十”規定的限制。
“10%的限制導致專戶理財業務陷入尷尬境地。”馮劍表示:“比如,在市場熱點數量有限的情況下,按照單只股票只能投資10%的規定,剩余的資金就無法得到最優配置,只能尋求次優10%,再次優……最后只好配些權重股以求跟上大盤。”
諾安基金機構理財部總監張宇光也表示,實行單一持股上限10%的規定,一方面無法應對個性化理財中高風險高收益人群的特殊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受到束縛,在與私募基金的競爭中也體現不出優勢。而提高單只股票的比重,將有助于專戶產品的適應性和靈活性。
從市場人士對修改稿的解讀中不難看出,由于業務準入門檻和資金規模的降低,下一階段將有更多的投資者享受到專戶理財的服務。那么中小散戶投資者是否會受到影響呢?
“雖然沒有確鑿的證據,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確實有削弱的可能。”葉檀表示。事實上,此前的某些理財產品就有挪用一般公募基金的盈利去服務高端客戶的跡象。因此,在高端理財產品和一般公募基金之間建立一道防火墻非常重要。或言之,可以通過建立各自的監管系統促使整個市場健康運行,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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