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楊穎樺
同樣的惡之花,開出的卻是不同程度的苦果。
9月6日下午,中國證監會公布涂強、劉海和韓剛三名基金經理違法違規處理情況。
涂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除沒收違法所得外,另罰款兩百萬元,并終身禁入市場;劉海被取消基金從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外罰款五十萬元,并罰三年禁入市場;此外,證監會已將韓剛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事情緣起于2009年8月下旬深圳證監局對14家基金公司進行的突擊檢查,檢查發現,景順長城基金經理涂強,長城基金經理韓剛、劉海涉嫌利用非公開信息買賣股票,即俗稱的“老鼠倉”,涉嫌賬戶金額從幾十萬元至幾百萬元不等。
時隔一年,繼唐建案、王黎敏案和張野案之后,轟動一時的基金經理“老鼠倉”事件終于塵埃落定,然而,同樣的違法行為,卻帶來了三種不同的結果,其中過程,耐人尋味。
針對本報記者的疑問,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這是根據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針對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相關條款調整以來,據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針對三個人的涉案金額、時間與情節嚴重而定的。
雷同的手法
9月6日下午證監會公布的案情細節顯示,三起基金經理違法違規手法驚人一致。
其中,涂強是最早參與的。
2006年9月18日,涂強擔任景順長城動力平衡基金經理,其任職期間,通過網絡下單的方式,操作其親屬趙某、王某開立的兩個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步于涂強管理的動力平衡等基金買入賣出相同個股,涉及浦發銀行等23支股票,為趙某、王某賬戶非法獲利37.95萬元,涂強提供趙某王某賬戶的部分交易資金。
無獨有偶,劉海自2008年8月27日兼任長城穩健增利債券基金經理一職期間,操作其妻子黃某的帳戶先于其管理的基金買賣相同個股,涉及鞍鋼等三只股票。
韓剛自2009年1月6日擔任長城久富證券投資基金經理一職期間,與他人共同操作其親屬開立的帳戶,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買賣相同個股。
為何僅有韓剛被移送?
然而,同樣的違法行為,帶來的卻是三種命運。
其中劉海的處罰最輕,被沒收違法所得13.47萬元,處以3年市場進入措施;涂強則被沒收違法所得37.95萬元,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并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而韓剛,則成為三人中唯一一個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證監會將在刑事處罰后再做出取消從業資格及市場禁入的決定。
“韓剛將是首例涉嫌違反《刑法修正案》(七)第180條第四款規定的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鄙鲜鲎C監會部門負責人指出。
“根據‘刑七’規定,一旦韓剛罪名被認定,看其犯罪情節,如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一位北京的律師對記者指出。
這意味著韓剛將有可能鋃鐺入獄,這與其他兩人所受的行政處罰差距較大。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此指出,這是根據2009年2月28日,“刑七”針對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相關條款調整以來,據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針對三個的涉案金額、時間與情節嚴重而定的。
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移送公安機關的其中一個重要標準是,其違法交易的發生時間是否在2009年2月28日之后。其中,在2009年2月28日后,劉海并無違法交易,涂強在此后仍有8次交易,韓剛則有14次交易,違法所得達到27.7萬元,因此韓剛無論從時間、金額還是情節嚴重度上,都踩到了移送的紅線。
“這也是出于證據采集上比較充分的考慮。”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
而上述北京律師則指出,三人違法情節基本相同,韓剛成為唯一一個被移送追究刑事責任的,只能說其運氣比較不好,踩到了“刑七”修改的紅線。但該律師指出,韓剛不會是最后一個,以后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例將會越來越多,“違法所得15萬以上的都要移送”。該律師指出。
基金公司未被連坐
引人注意的是,此次涉案主角原在的景順長城和長城基金公司,今年的發行基金步伐幾近停滯。有業內人士懷疑其是否因此次基金經理老鼠倉事件受到了停發新產品的“禁賽”處罰。
上述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回應記者的問題時,指出在此三起案件中,據目前查明的情況來看,利用非公開信息進行非法交易的僅為個人行為,與所在機構無關。因此基金公司并未受到停發新產品的處罰。
“在今年已公布稽查完畢的案件中,并無基金機構相關的案件。”一位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但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上海基金界風聲不斷。
繼華泰柏瑞基金離職員工的“舉報門”之后,有報道指出,中歐基金擬任副總經理兼投資總監、原光大保德信基金投資總監許春茂,近期正被上海證監局調查,原因是其在光大保德信任職期間,涉嫌內幕交易。如果涉嫌內幕交易最后被查實,許春茂將是此類案例中職銜最高的基金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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