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實施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簡稱《管理規定》指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年度報告中披露支付給基金銷售機構的客戶維護費用總額,這一新規使得基金支付給渠道的尾隨傭金在2009年年報中首次曝光。
根據剛剛披露完畢的基金2009年年報,60家基金公司旗下531只基金的尾隨傭金共計41.21億元,占管理費的平均比例為14.43%。和2008年相比,尾隨傭金總量略有下降,但占比略有上升。
尾隨傭金占管理費14.43%
天相統計顯示,60家基金公司2009年共計支付尾隨傭金41.21億元,當期管理費收入為285.54億元,尾隨傭金占管理費收入14.43%;2008年基金公司支付尾隨傭金43.66億元,當期管理費306.50億元,尾隨傭金占管理費的14.25%。
從具體公司來看,尾隨傭金占管理費比例最高的為華商基金公司,達到25.18%。此外,長信、萬家、東方、景順長城、光大保德信、浦銀安盛6家基金公司的尾隨傭金占管理費比例也超過20%,分別為23.50%、22.78%、21.44%、20.84%、20.23%和20.12%。而長盛、民生加銀基金公司的尾隨傭金占管理費比例低于10%,分別為9.65%和9.98%,明顯低于行業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一批在2009年發行的新基金尾隨傭金占管理費的比例較高,如銀華滬深300、易方達滬深300、萬家精選等去年成立的新基金,尾隨傭金占比都超過20%,顯示基金公司對于新基金發行的投入較高。另外,一些基金公司著重進行持續營銷的基金,其尾隨傭金占比也高于平均水平,如益民貨幣基金客戶維護費占管理費的比例高達42.91%,萬家貨幣占比也達到36.2%,顯示出基金公司在貨幣基金沖量方面不惜血本。
占比或將進一步提高據悉,在相關規定實施前,基金公司向銷售機構支付的客戶維護費包括發行新基金時的一次性激勵和尾隨傭金。一般而言,基金公司管理費收入占管理資產規模的1.5%,在《管理規定》實施之前,基金公司一般支付給渠道的尾隨傭金為0.3%,也就是管理費的20%。
不過,由于《管理規定》取消了基金公司給渠道的一次性獎勵,基金公司只能向銷售機構支付尾隨傭金性質的客戶維護費。雖然該項規定旨在遏制基金銷售中的惡性競爭,但從實際情況來看,基金公司的負擔并未因此減少,相反還會增加。
某基金公司市場總監表示,以往一次性獎勵通常只在發行新基金或者搞持續營銷活動時才向以銀行為主的渠道支付,現在隨著一次性獎勵的取消,客戶維護費被固定化,在銀行議價能力更強的情況下,基金公司被迫將這部分支出常態化。同時,一次性獎勵的取消也使得尾隨傭金隨之水漲船高。“不過,尾隨傭金的加價一般從今年年初才開始,2009年的尾隨傭金數據還僅反映了《管理規定》頒布前的整體水平,因此預計今年尾隨傭金占管理費比重還將進一步提高。”該人士表示。
不過,《管理規定》對基金公司拼首發、輕持續的觀念還是形成了較大的影響。“既然不能靠一次性激勵沖首發,客戶維護費又按基金保有量提取,那么基金公司的銷售重心將向持續營銷傾斜。”上述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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