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16日訊(記者王繼高) 證券業協會將在3月17日舉行基金評價資格評審答辯,并產生首批獲得基金評價資格的機構。
“每家機構陳述15分鐘,主要闡述評級方法的獨特之處,基金評價體系信息處理系統的獨立性、運行和維護的程序說明及基金評級結果和業務運行情況等。”參與此次答辯的某機構人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
這次的基金評價資格評審源于今年1月證券業協會公布的基金評價自律管理的相關規則,該規則要求已是會員的券商和證券咨詢機構等從事基金評價業務,需要履行備案程序,而獨立評價機構、媒體,則需要履行入會程序才可進行基金評價業務。
按照15日證券業協會剛剛公布的《基金評價業務專家評估工作組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此次申請基金評價業務的機構所提交的基金評價理論基礎、標準、方法、內控制度和業務流程將由基金評價業務專家評估工作組進行專業評估。另外,該工作組還負責評估調整后的基金評價標準、方法、內控制度和業務流程。
《工作規則》顯示,申請機構將被重點審查四大類指標,具體包括機構持續經營能力及盈利模式,基金評價人員執業能力;基金評價理論基礎、分類方法、評價體系的科學性、系統性、一致性、公正性和獨特性;信息數據的公開性及信息采集制度和存儲機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基金評價內部控制制度、利益沖突處置機制的完備性和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