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基金 > 華夏基金新產品申請被暫停 > 正文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中信證券在全資控股的華夏基金公司股權問題上一拖再拖,終于接到證監會一紙處罰。
1月15日晚間,中信證券發布公告稱,證監會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暫停華夏基金境內公募新產品的發行申請;如果股權在2010 年4 月1 日前仍不能得到規范,證監會基金部將視情況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華夏基金也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關于督促規范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的函》。
這次證監會暫停華夏基金部分新產品申請,源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最高出資比例,不能超過全部出資的49%”。
中信證券通過一系列連環收購,在2007年9月份實現了對華夏基金的100%控股,對當時的華夏基金和中信基金的控股比例均達到100%,這一比例已經顯然違反了監管部門要求。為此,2009年1月,中信證券曾經出具了一份承諾書,承諾證監會批復華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后6個月內,會完成相關股權轉讓。
2009年6月29日,證監會正式批復華夏基金吸收合并中信基金,同時明確要求中信證券履行承諾,也就是6個月內務必轉讓股權,使股權結構合規。
根據相關規定,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東出資比例不受限制,但外資股東持股比例至少要達到25%。所以市場普遍認為,中信可能引入外資股東。這樣中信證券就可以只出售25%的股權,而不用出售51%股權。
華夏基金對中信證券業績影響已達到舉足輕重的地步,中信證券2009年半年報顯示,華夏基金基金管理費收入12.49億元,基金銷售收入6775.83萬元,占中信證券營業收入的14.7%。一旦按照監管規定出售華夏基金大量股權,可能得到一次性收益,但是對中信證券長期發展影響甚大,這也是投資者普遍擔心的問題。
結果,6個月大限已過,華夏基金股權絲毫沒變,中信證券未能履行自己的承諾,華夏基金也就成了這一股權結構問題的犧牲品。
業內普遍認為,短期內華夏基金的行業老大地位難以撼動,但暫停境內公募基金產品申請仍會使華夏基金失去一些參與行業創新和競爭的機會,無疑對華夏基金顯失公允。
華夏基金表示,將按照監管部門要求積極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工作,但中信證券在公告中未提及解決華夏基金股權問題的最新時間安排。(王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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