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清盤事件已成私募圈熱點話題,記者采訪的多位私募人士均呼吁及早對私募行業立法規范及保護
理財周報記者 張偉湘/文
“1月初出事的那天,林總還給我來過電話,但我撥回去,想問候他一下,手機卻關機了。”一位與三羊資產總經理林少立相熟的深圳私募圈內人士告訴理財周報記者。
此時,距林少立遠離公眾視野已有7天。去年12月底,三羊旗下4只基金的托管方華潤深國投公布了終止三羊系列信托的公告,再加上深圳證監局同期公布了36家不具有合法證券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其中就有三羊資產的名字,令外界不免擔憂林少立目前的境況。
一個疑問在深圳私募圈內彌漫,林少立是否出了大事,作為一個曾經的公募基金經理,如果出事了,究竟是陳年舊賬還是三羊成立后的新事?
不僅記者采訪的近8位知名私募同行未得到消息,就連曾與林少立合作過的一位資深證券律師也表示不知確切的情況,該律師還表示,有些情況當初簽了協議,不方便談。
不過,不論如何,三羊旗下信托產品的清盤還是暴露了圈內一些固有的問題。接受記者采訪的上述私募不約而同地對記者表示,由于事件敏感,不希望記者透露他們的姓名,他們擔憂,私募基金迄今仍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令其不敢做大。而在做大后,面對一些利益的誘惑,有時很難把持。“因此,三羊基金清盤可能是近期最大的一例事件,但不會是最后一個。”一位私募基金經理稱。
清盤或不因投資糾紛
此前,市場上對林少立行蹤不明的判斷是,林少立旗下的基金可能牽涉和客戶之間糾紛,但隨著托管方華潤深國投的說明,市場疑云不消而散,華潤深國投稱,市場上目前還沒有任何機構收到三羊資產總經理林少立涉案的文件。
上述律師稱,按照有關部門處理案件的程序,即使是林少立被限制人身自由,也會有法定的告知家屬的期限。他并沒有聽到林少立被控制的消息。“與客戶的糾紛一般只能是經濟糾紛,公安部門介入后,家屬一般可以很快得到消息。”
從記者得到的公開信息看,林少立與客戶陷入經濟糾紛的可能性也并不大。清盤前,三羊資產共發售了4款信托產品,其中華潤信托。三羊卓越1期的單位凈值約135.26元,卓越2期的凈值約102.56元,卓越4期的凈值約106元,只有卓越3期的凈值是虧損的,但也有97.67元。這一成績,在最近公布的陽關私募基金排名中,并不算差。
“林總與其他私募相比,對市場的判斷并沒有太多標新立異的東西,給我的感覺是,公募出身的基金經理的操作都比較傳統。”一位私募基金經理如此評價林少立,與林少立在三羊中的角色一樣,林少立此前在華夏和泰信兩只公募中也任基金經理。
“不過,林總雖然傳統,但投資能力是沒有問題的。他操作的一只基金,2007年發行,2008年一算,居然在那一輪大跌中也沒有虧損,估計沒有幾只基金能做到。”上述基金經理稱。
其實,即使是以現值清盤,客戶的損失也并不大。因此,三羊資產清盤的原因可能另有其他。
林少立資金斷層可能過億
于是,第二種猜測又浮出水面。據稱,林少立早年曾投資一家擬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機構ITAT,ITAT在2006年時號稱中國最大的連鎖服裝百貨。當時,該公司曾一連接受藍山資本、摩根士丹利、美林等機構的風險投資,總額約1.2億美元。而林少立在其中的投資也不少。
ITAT原計劃在香港上市,不過由于被暴出財務造假,原保薦人退出,并未能通過港交所的聆訊。
有私募基金經理向記者表示,按照發行陽光私募基金的慣例,基金經理本人也需要出資20%左右的“押金”,如果私募基金經理實在缺錢,不排除其申請將旗下基金清盤,以取回自己的出資。“如果不清盤,托管方是不會讓私募基金經理隨意動用賬戶中的錢。”按照三羊4只基金接近10億元的規模,如果林少立真是因為缺錢而申請清盤,那么他本人遇到的資金斷層可能過億。“這對林少立來說,真是一個大麻煩。”
由于林少立曾與江蘇國投合作的背景,也有圈內人士懷疑林少立的資金斷層是否與江蘇國投的合作有關。但是,關于這一點,不僅江蘇國投否認,記者也了解到,三羊與江蘇國投的合作早在2008年3月已結束。之前,他們合作開發的三羊開泰投資系列信托計劃幾乎都是打新股的操作手法。
“由于內地特有的環境,打新股幾乎是包賺不賠,三羊的那些信托產品風險不大,也不可能有什么客戶去找麻煩。”一位私募基金經理說。“所有的疑問都要在林少立現身后才能解開。”
私募呼吁盡快立法
“其實,我們很希望私募基金法能出臺,如果有這部法,與其說投資者心安,不如說我們心安。”一位私募基金經理表示,他說,現在很多圈內的朋友坐到一起,就在談林少立的事情,該基金經理與林少立的投資資歷差不多。“譬如趙丹陽,都將公司總部移去了香港,又將在華爾街設立分支。明確的法律,可以讓基金經理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這對私募基金的長遠發展是有好處的。”
另一位基金經理則表示,目前國內很多私募的投資只能靠自律,底線幾乎都取決于基金經理的操守,如果他經不住各種利益的誘惑,很可能發生不論是投資者還是監管層都不愿見到的事。不過,對于私募基金的發展,管理層也不能不聞不問,對于一些有市場需要的服務,管理層還是應該予以監管的。例如,自2005年以后,有關部門就再也沒有批過一家新的證券咨詢公司,令不少類似的公司只能打擦邊球,在工商局注冊了事。
不過,一位圈內人士表示,英國雖然沒有專門的私募基金法,但由于其他法規比較健全,私募基金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發展,基金的規模動輒上百億美元。
“這在內地是不可想象的,因為發達國家不僅有成熟的基金公司,也有成熟的投資者。”一位私募基金經理也為與客戶的糾紛而發愁,“如果私募基金再發生幾件類似的事情,估計公募基金經理都不愿下海了,因為公募基金經理背后幾乎都有龐大的客戶群,一發私募基金,規模都不會小。
最新的進展是,《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訂工作已經于2009年年中啟動,將私募監管納入該法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