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專家在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表示,中國陽光私募在發展和操作上存在一些隱憂。“老鼠倉、操縱股價、非法集資,這些都容易在私募機構行業發生,如何規范和監管任重道遠。”深圳大學金融研究所國世平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除業績之外,這個群體始終無法得到一個“合法身份”,這使得私募基金無論在發展還是接受監管方面,都遭遇重重掣肘。
與三羊資產問題相似的陽光私募中已出現兩起案件。
一是陜西鑫鵬去年出現巨虧,被投資者告上法庭,與陜西鑫鵬一起成為被告的還有發行商華潤深國投。二是國貿盛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坊間流傳其涉及“老鼠倉”。從這兩個產品的凈值看,都基本上已無積極管理跡象。而上述兩起案件目前仍在審理當中,真相有待公布。
深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募人士表示,這兩起案件對陽光私募行業從業者的職業道德操守、對“四方監管”模式中各參與方履約的誠意和自覺性提出質疑,給整個陽光私募行業帶來消極影響。陽光私募屬于銀監會和證監會等多重監管,在相關法律方面存在模糊地帶。
深圳金融顧問協會的秘書長李春瑜告訴記者,其實法律不禁止的就不違法,但很多公眾認為,法律沒明文規定為合法的即為違法,所以明確私募證券基金的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同時,私募證券基金當前最需要的不是“陽光化”,而是規范化。比如,募集方式和募集對象需要規范化,投資范圍也可以更自由一些。通過信托方式就是規范的一個路徑。
毛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