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私募很熱鬧,主角一個是身為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的吳曉靈,另一個是原來的公募明星基金經理現在已轉投私募的李旭利。這兩個人都在上周對私募基金發表了頗引關注的言論。
身為《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起草組組長的吳曉靈日前對基金業的任何言論都很引人注目。她提出“對私募基金可以實行適度監管以保證市場應有的靈活性”,不僅如此她還在私募與公募的劃分、私募合格投資人的界定、私募托管等問題上進行了闡述。這一發言很容易被市場解讀為,吳曉靈傾向于將私募基金納入《基金法》的規范范圍內,而這正是此次基金法修訂爭論較大的一個話題。
在同個會議上,就私募的監管問題上,剛剛成立“大型”私募基金的李旭利則用“立地成佛”來勸喻大家有個良好的心態來對待私募基金的發展。他說,陽光私募發展起來因為這是一個自發起來的行業,不是監管市場培育的,好不容易有一個春天的綠葉長起來了,不要一腳踩回去了。
這兩年私募是越來越引人注目了,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批“功成名就”的公募基金經理“棄明投暗”。基金法修改中討論是否要將其納入監管就是其引人注目的明證之一,而作為私募基金經理的李旭利與數位公募基金公司總經理同臺共議,也說明這個曾經只是“悶聲發大財”的私募行業開始闊步走向前臺,有了話語的機會和欲望。
比較好玩的是,離開“體制”的李旭利看來有很多話要說,這次語出驚人,對最早一批公募基金經理除王亞偉外全部離開公募發表評論,矛頭直指當下的基金業體制,同時還頗為“義氣”的為仍在公募基金行業奮斗的兄弟們說了些公道話——要股權。不過呢,造成基金經理大批流失,制度缺陷是主因還是人性缺點是根本,這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李旭利的觀點,市場姑妄聽之。
上周關于私募還有一個新聞有點被淹沒,筆者將其“打撈”起來。好買提供的報告稱,凈值還在“水下”但接近面值的私募基金年底也出現“翹尾現象”,其原因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提取20%的浮動業績報酬,而提取的前提是產品凈值須創出新高。對于目前仍在面值附近徘徊的私募來說,如果不做年關前的最后沖刺,則今年無法提取業績報酬,這不僅將會影響公司的經營,甚至還要影響團隊的穩定。不過,由于不像公募基金手握重金,私募的年關沖刺靠拉抬股票顯然有點不靠譜,更多得依賴于倉位配置這一類方法。可見,在私募新聞喧囂背后,真刀實槍地做出業績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