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徐皓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行為準則》(下簡稱《準則》),從依法監管、勤勉盡責、公正廉潔、保守秘密、回避等五個方面對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了約束,明確了證監會領導人員離職后3年內不得到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監管對象中任職。
《準則》規定:工作人員不得在監管對象以及其他營利性組織兼任職務;未經批準,不得在社團等非營利性組織兼任職務,經批準兼任職務的,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工作人員離職后,在規定期限內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回避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在監管對象中任職。
同時對工作人員離職后的“冷凍期”進行明確:證監會領導人員離職需要在三年滿后方能在監管對象中任職,一般人員則為一年。
此前,不少證監會離職工作人員“下海”到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被監管機構的現象一直為社會輿論所詬病。可查資料顯示,已先后有42名證監會工作人員離職后到基金公司任董事、總經理、監事等高管職務,遍布33家基金公司。證券公司高管中有超過7人有在證監會工作的背景。
有關專家認為,這種現象容易導致監管失效和削弱執法力度,不利于證券市場透明、健康發展;而此次《準則》的進一步對監管層公務人員的約束有利于提高監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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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證監會三名廳級官員調動
昨日,據《財經網》報道,證監系統三名廳級官員調動已經確定,將于近期公布。
有消息稱,鄭州商品交易所(下稱鄭商所)黨委書記及總經理趙爭平將出任證監會辦公廳主任一職,而趙爭平原職位的空缺將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張凡接任。原證監會基金部主任李正強,將調任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第一副總經理,接替已被調回證監會的宋安平。
據了解,在此之前,李正強曾被派往銀河證券擔任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等職務,而宋安平現為期貨一部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該部主任一職位目前尚處于空缺狀態。趙爭平在出任鄭商所黨委書記及總經理一職前,為證監會辦公廳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