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朝暉
QFII依然看好中國股市,但對全新的創業板并不感興趣。在OFII看來,過高的估值、交易模式以及合同約定等是阻礙他們投資創業板的三大制約因素。
QFII不投創業板
證監會基金部曾表示,創業板作為一個新的證券品種,基金可以參與投資。
摩根大通董事總經理兼中國證券和大宗商品主席李晶 (JingUlrich)說,到目前為止,并沒有政策規定QFII或哪種類型的基金不能投資創業板。
我國規定單個合格投資者和所有合格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別為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和20%。
不過,創業板目前很難滿足QFII的需求。
“事實上,很多QFII的客戶即使在本國也不會投資創業板,尤其對于QFII的高昂費用,如果投資創業板得不償失。”某QFII人士稱。
QFII屬于一個特殊的群體,對于政策和法律變化的敏感性顯然很高,因此“沒說能不能投,就不敢投了”。
QFII對創業板不是沒有興趣,而是不得不謹慎。ING投資管理亞太區高級投資經理梁建輝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股市在全球市場中率先反彈,中國投資者情緒在過去幾個季度中也已大幅上揚。中國經濟仍在回暖,我們預期隨著美國在年底走出技術性衰退,投資者情緒將會更加樂觀。”
恐懼高風險?
實際上,具體的基金能否投資創業板,要看合同契約的約定。上述QFII人士稱,海外很多基金經理的投資要求里明確規定不能投資新興市場中風險較高、波動較大的市場。
前三批28家創業板公司平均市盈率56.7倍。其中,首批公司平均發行市盈率為55.25倍,第二批公司平均發行市盈率為57.19倍,第三批公司平均發行市盈率為57.51倍,簡單相加后,三批公司的平均發行市盈率為56.7倍。
按照目前的市場預期,創業板公司以超過57倍的平均市盈率發行上市,掛牌后很可能會出現多個超過100倍市盈率的個股。
瑞銀集團資本市場部執行董事李克非表示:“從第一批的定價看,這反映了投資者的熱情。同時國內的基金有比較好的流動性,股票供給又受到調控。”
增長速度也很關鍵,李克非稱,比如一家公司是高增長的公司,它現在的市盈率是50倍,但如果它的增長速度保持在100%,那么明年它的市盈率也許就是30倍多了。
但也有投資銀行人士認為,單純的增長并不能維系股價的長期高企,一般情況下,一家公司在上市后的增長速度并不一定如所預期的那樣高增長,如果增長速度放緩,那么其高昂的股價就難以維持很久。
李晶表示,根據目前的定價情況,前三批創業板公司的靜態市盈率在50-60倍之間,略高于國內IPO重啟后的一些優質企業的首發市盈率。定價高無疑有一部分反映了市場的積極情緒,但主要原因還是來自于這些企業的盈利增長前景。
國外比較成功的創業板,其上市公司的靜態市盈率通常在30-50倍之間。李晶還表示,此類公司盈利能力快速增長,動態市盈率一般在17-35倍。
“首發定價是平衡市場供求的過程,證監會最近也表示會尊重市場評估和選擇價格的做法,不干預創業板企業發行價格的形成。”李晶強調。
創業板的交易模式也是市場缺乏熱情的一個原因。很多人也把創業板和納斯達克的發展做比較。
納斯達克中國首席代表鄭華說,事實上,納斯達克市場本身也是一個多層次的交易平臺,針對公司的不同會有不同的服務,特別是納斯達克的多做市商制度對提升其活力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多做市商制度,也叫MarketMakerRule,這是納斯達克一個非常獨特的特征。正是依靠先進的技術、獨特的做市商制度和優良的服務,納斯達克規模擴大得很快,是美國發展最快的證券市場。
和中國市場交易方式的不同,多個做市商不間為斷地主持買、賣兩方面的市場,發布有效的買、賣兩種報價,買賣雙方無須等對方出現,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擔另一方的責任,交易便算完成。
按照規定,凡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兩家以上的做市商為其報價。通過使用先進的電子技術和競爭激烈的做市商制度,納斯達克市場最大程度地保證了證券市場的流動性、有效性和公開性。
納斯達克的交易模式里面有三層,本身形成一個競爭。這種競爭在顯示屏幕上具體表現來看:單子進來以后,實際上可以看著這些主要的做市商,買賣價格和數量都是公開、透明的。賣方不可能形成唯一的壟斷,競爭透明、公開,一定是速度快、成本低、交易透明產生了一系列相伴生、相衍生的,就產生了一定的效率。
國內創業板除上市首日實施臨時風險控制措施外,其他交易規則與主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交易規則。
為了控制上市首日IPO風險,深交所最近還發布了關于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監控和風險控制的通知。
創業板交易方式依然采用電腦集中競價方式和T+1的交易制度。
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