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李湉湉
“新股不敗”的盛名之下,各路資金對IPO開閘虎視眈眈。由于此次IPO重啟后將首次采用“千分之一”的網上申購上限,在網上不占優勢的基金專戶希望轉戰網下打新。
但這一想法遭到多數業內人士質疑,他們認為,專戶的實質是私募,特別是“一對一”更是單個投資者的私人理財計劃,如果放行專戶網下打新,基金公司有提供通道進行利益輸送之嫌,應該根據投資人的不同,具體細化專戶是否具有網下打新資格。
目前,具有網下打新資格的資金包括:基金、券商集合理財產品、QFII、信托產品、保險產品、社保資金、企業年金,以及證券、信托、保險財務公司的自有資金等。
“網下配售的出發點在于是否有詢價能力,專戶的投資管理人是基金公司,肯定是有詢價能力的!鄙钲谝患一鸸居嘘P人士指出,在開始執行詢價制度的時候,還沒有出現專戶這個新生事物,所以,專戶在現行的法規中沒有獲得網下打新的身份認證,不過,從“拾遺補闕”的角度出發,應該允許具有詢價能力的專戶參與網下打新!捌髽I年金的投資管理人也是基金公司,但企業年金都可以參與網下打新!
一些反對人士的的言辭則頗為激烈!斑@相當于把機構具有特權的網下牌照租借給富人,基金公司甘愿成為通道!币晃徊辉妇呙臉I內人士稱,能參與網下打新的資金都是機構的自有資金或者面向公眾的集合理財產品,如果允許專戶網下打新,是為少數富人大開方便之門。
更多業內人士傾向于按專戶投資人的不同,具體細化其是否具有網下打新資格。比如,有券商基金研究員表示,應從可比的角度,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對多” 類似于信托公司的陽光私募產品,相比于“一對一”,其公眾性和集合理財的特點更而易現,可考慮允許“一對多”參與網下打新。而“一對一”中的個人投資者應比照“大戶”的標準,只能參與網上打新;如果是企業或福利基金會等組織的自有資金,則應該比照企業年金,允許網下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