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近期迅速查處了融通基金有關人員老鼠倉事件,這顯示了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打擊力度,保護了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在監管越來越嚴、打擊力度越來越大的今天,“老鼠倉”仍然頻頻發生,說明無論是基金公司內部控制還是基金管理制度上,確實存在著制度漏洞。
據了解,現在許多基金公司在對有關人員管理上,采取了很嚴格的措施。例如,對MSN、QQ等各類即時通信工具和電子信函實施全程監控并留痕,錄音、即時通信、電子信函等資料均要保存5年以上。又如,安裝高清旋轉攝像頭能360度無盲點實時監控、要求員工上交近2個月的通話詳單、上報親屬資料、投研人員被“物理隔離”在相對封閉的區域內工作等。有規章制度是好事,但關鍵是要確保落到實處。融通基金公司在有內部控制相關制度的情況下,仍然暴出“老鼠倉”,就說明有好的制度,如果不認真執行、加強監督,會使制度形同虛設。
筆者建議,對基金管理制度和基金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可以引入外部監督和檢查。例如,基金公司可以聘請外部獨立專業審計機構或者基金投資者代表,對基金公司內控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和審計。另外,要求基金公司公布監督電話,對外實行有獎舉報,主動開設一條外部監督渠道。同時,主動擴大外部溝通渠道,及時解答投資者疑問。(徐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