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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有利于促進基金從業人員穩定性,對基金公司和基民都是大利好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曾小花 袁鋒
對于投資者來說,選擇一只基金投資其實就相當于選擇其背后的基金操作人——基金經理。但是最近幾年基金經理的頻繁變動卻讓投資者大傷腦筋,原本可能因為看好經理才選擇這只基金,結果沒過多久,所選基金的經理人已經“面目全非”了,有的基金甚至一年內先后經歷三任基金經理。
對此,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正式發布《基金經理注冊登記規則》,對困擾基金業發展多時的基金經理頻繁跳槽、無序流動問題作了明確規定。業內人士均表示,此舉有利于促進基金從業人員的穩定性,對基金公司和基民來說都是大利好。
基民無奈基金經理頻變更
基民小劉告訴記者,之前沖著某基金經理的名氣才買了一只新基金,卻在數月之后發現基金經理已經換人。“這不是忽悠人嗎?如果選擇贖回等于白交了申購費,如果不贖回又擔心因為換人而沒有好的業績。”左右為難的小劉顯然對于基金經理的“政變”甚是不滿。
也許有人說,人家跳槽是人家的職業自由,沒必要進行限制。但事實證明,基金經理的頻繁變動會影響基金的業績,損害投資人的利益。銀河證券曾經對在2006年12月16日至2008年11月14日之間更換過基金經理的基金期間業績做跟蹤,分析表明,基金經理發生變更的基金業績不如未發生變更的基金,這種現象在其他時間段內也是成立的。
而另一方面,基金公司同樣對基金經理出現頻繁跳槽的現象不滿。
中歐基金總經理劉建平認為,基金經理的頻繁跳槽會導致基金操作的短視行為,而這種短視行為很不利于基金業績的持續穩定,更不利于基金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交銀施羅德基金副總經理謝衛對記者說,只有比較穩定的基金經理才會有持續的業績,才會受到基民的歡迎。
人才缺口巨大致跳槽頻發
基金經理變動頻繁的問題可以算得上是我國公募基金的一個頑疾了。2007年前三季度基金經理變更了268次,去年上半年基金經理公告變動達到了117人次。今年,不考慮新基金成立聘用新基金經理情況,一季度基金經理變動跳槽仍然頻繁,目前已變更基金經理達30人次。而1月份雖然僅15個工作日,但出現基金經理變化的公司平均超過了每天1家,也就是說,基金經理變化情況超越了平均每天2人次。
對于基金經理變動頻繁的原因,銀河證券研究所基金研究部研究總監馬永諳表示,國內的基金經理變更單純因業績因素的少,優秀的基金管理人員嚴重缺乏才是最主要原因,也就是說,主動離職的多,被動離職的少。
中歐基金總經理劉建平告訴記者,隨著基金公司數量的膨脹,巨大的從業人員缺口讓基金經理成為“搶手貨”,因此跳槽現象頻頻發生:一些年輕的投研人員憑借跳槽可以擔任其他公司的基金經理,有經驗的基金經理則通過跳槽進行加薪或升職。
據悉,到目前為止,國內公募基金公司有61家,目前已經成立的基金達到457只,而新基金還在源源不斷地推出市場。但基金專業人才卻并未大幅增長,尤其是有經驗的基金管理人才更是“稀罕物”。所以即使是在金融危機的當下,基金數量和基金專業人才的失衡還是導致了基金經理可以“挑肥揀瘦”,跳槽自然是常事。
新規約束人員無序流動
《規則》的出臺,無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基金從業人員的無序流動。對于此規定,業內人士均給予了較高評價,認為積極意義很大。
好買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師莊正認為,近年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頻繁跳槽,基金經理崗位變動較快不利于基金保持業績的穩定和持續性,也不利于基金資產的長期價值投資和風險控制;新規對基金經理任期的規定將對穩定基金經理隊伍,樹立市場上的長期投資理念起到積極作用。
馬永諳指出,基金經理頻繁跳槽是困擾基金業的老大難問題,而《規則》的發布無疑對于基金經理的頻繁跳槽起到了約束作用。《規則》對基金經理任職期限做了明確規定,確定了一個適當的時間來規范從業人員的流動性,這可以讓其管理的基金保持相對地穩定。
而江南私募人士王翔表示,這是對國內公募基金從業人員的一個合理疏導,讓基金公司之間展開更加有序合理的競爭,可以更加繁榮這個市場。
基金公司普遍認同新規
接受采訪的多數基金公司表示,對于基金公司來說,《規則》有利于促進基金業人員的穩定性,有助于基金公司建立合適的人才培養機制。
長城基金表示,在《規則》出臺前,基金公司與基金經理的勞動合同中通常會作出一些規定,比如基金經理如欲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公司。但是,由于這僅僅是各基金公司內部規定,并不影響基金經理今后的從業,基金經理違約成本較低。而《規則》中明確規定頻繁變動工作崗位達兩年兩次者,將被視為不適合擔任基金經理者,不予通過變更注冊,這將有效防止基金經理過于頻繁地變動。同時,《規則》量化標準比較合理,不會影響到正常的人才流動。
交銀施羅德基金副總經理謝衛則表示,證監會新規對基金公司不會造成太大的沖擊,特別是比較成熟的基金公司在這方面還是比較注意的。但不容置疑的是,規范基金經理的跳槽次數對基民來說是一大利好,畢竟較為穩定的基金經理才會有持續的業績,才會受到基民的歡迎。同時,這對基金經理本身是個警醒,在跳槽之前要想清楚,自己的選擇是什么,一旦選擇了就要堅持,如果頻繁跳槽將會受到法規的懲罰,付出代價。
工銀瑞信基金廣東分公司總經理栗向軍對記者說,目前,基金經理的跳槽次數的確很頻繁,但客觀地講,兩年跳槽兩次的現象還是極個別的,從溝通到與原基金公司脫鉤以及到證監會備案、辦手續入職,都需要半年左右的時間。不過,新規的出臺對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還是有比較大的積極意義,限制性條件讓基金經理的跳槽行為更為理性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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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措施
力度不大
除了對基金人員的流動進行了規定外,新修訂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還對基金經理的投資行為提出了規定,比如不能不公平對待委托資產行為;基金經理不能在尾市突然拉高股價或者砸盤,其MSN、QQ等聊天記錄也必須保存5年以上等。業內人士認為,雖然這體現了證監會為追求相對的公平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但是此舉積極意義不大。
馬永諳表示,這些意見只是防范的一種手段,但想通過這些意見就完全杜絕類似“老鼠倉”這種行為是不現實的。正面意義當然有,不過效果還有待市場來檢驗。
而莊正指出,這些規定其實在現實中比較難以認定:“比如經驗豐富的基金經理從事基金管理公司創新業務算不算不公平對待委托資產行為,不公平對待委托資產行為怎么認定?”
王翔也告訴記者,就他個人來看這些措施力度不大。其實類似于全程監控之類,基金管理公司在成立的第一天就已經開始實施了,只不過現在新增了QQ和MSN這些新時髦的溝通工具,所以說只是“換湯不換藥”。“其實中國的基金行業還比較年輕,所以問題也多,需要不停地去規范,目前出臺的這些政策還遠遠無法有效地去規范這個行業。據我所了解,因為機制的原因,公募基金經理利益和基金業績沒有掛鉤,所以基金經理在操作中出現泄露消息而致使基金受損的話,其個人利益不會受到什么大的損失。中國市場終究走向機構主導的市場,如果監管手段沒有及時跟上,日后可能會出現更大的問題。”
信息時報記者 曾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