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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約隨考 不收考試費用
□本報記者 申屠青南 北京報道
中國證券業協會23日向各基金公司下發通知,明確基金經理證券投資法律知識考試有關事項,要求擬任職基金經理申請基金經理注冊需參加考試,考試主要涉及證券投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基金投資、估值的其他規范性文件和自律規則。
通知明確,基金公司擬聘任基金經理,應在做出擬聘任決議至少5個工作日前向協會預約擬聘任基金經理參加考試的時間,并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包括公司推薦擬聘任基金經理參加考試及預約考試時間的函;擬聘任基金經理的基本情況登記表等。
協會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報名文件后2個工作日內將向公司回復意見,并對符合報名條件的,約定考試時間。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一年。擬任職基金經理通過考試后一年內(以考試成績單發放日期為準)未被公司聘用的,如申請基金經理注冊需重新參加考試。
通知中還明確,應考人員無需繳納考試費用。協會不組織與考試掛鉤的培訓,但每年將組織投資管理人員和基金經理參加合規和業務方面的后續職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