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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是所有機構投資者中最規范最透明的”———多年前證券界就認同這一判斷,至今這一判斷仍然適用。但是有意思的是,證券界負面新聞最多的恰恰是公募基金。究其原因就是透明和公眾化。
一位高僧曾經對無比尊重他的信眾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我跟你們住在一塊兒的話,你們對我的尊重就會消失。”原因很簡單:“遠距離的崇敬”和“真正接觸了以后”是不大一樣的。公眾以及媒體對各類機構的態度與此頗有類似之處。
市場經常傳聞私募基金業績如何超群,真實情況不得而知,但私募的“威名”確實遠揚。在眾多的機構投資者中,公募基金則是唯一的與大眾“近距離接觸”的機構投資者,所有的聚光燈都照在公募基金身上。更不幸的是,“挑刺”幾乎是人們的天性:做得好是應該的,做得不好就難以被理解和原諒。于是,越是透明負面新聞越多。
其實,與公募基金同樣類似的投資產品現在到處都是:券商有集合理財產品、保險公司有在銀行銷售的投資組合,甚至還有境外基金公司在國內銀行銷售的QDII。這些產品與公募基金在“受眾”上的區別無非就是“門檻”略高,但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卻非常少,顯得極為隱秘。
以銀行銷售的QDII為例。國內多家銀行都在代銷國外基金公司的基金,但這些基金不像公募基金公司的QDII那樣有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比如,某銀行代銷由摩根富林明管理的“亞洲創富精選”,每周公布一次凈值,每一個月公布一次極為簡略的月報,自2007年10月開始至今也虧損過半。對此,媒體和公眾都知之甚少。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公眾對公募基金公司管理的QDII虧損卻怨聲載道,成為窮追猛打聲討不斷的對象。
公募基金每天公布凈值,每季度公布投資組合,每半年還要公布一次“全面體檢”的報告,監管層對公募基金披露信息的要求越來越詳細。 當然,作為公募基金,信息的公開是必不可少的,正因為信息的公開也為公募基金帶來了更多的投資者。有人形容這為“明星效應”,將公募基金與娛樂界的明星相提并論。但不同的是,公眾對于娛樂明星寄予的期望原本就很低,娛樂明星存在的價值更多的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相反,公募基金則承載了太多的“致富”重擔,在聚光燈和放大鏡下,缺點也就不斷放大。 (榮 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