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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召開IPO詢價對象自律工作會議,對在2008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的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6家詢價對象采取了相應自律處理措施。
據悉,有關自律處理措施是根據2008年3月實行IPO網下發行電子化后詢價對象的初步報價和實際申購情況作出的。中原證券曾因報價高于發行價格卻未申購的行為于2007年7月受到監管部門的發函警告,但在2008年實施網下發行電子化后仍多次出現同類情況;景順長城基金自實施網下發行電子化后共7次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初步詢價工作,報價均高于發行價格卻全部未申購;其余34家詢價對象在2008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工作中均出現報價高于發行價格卻未申購的情況。
證券業協會依據有關規定,決定對中原證券和景順長城基金給予警告處分、責令其整改3個月、整改期間暫停詢價資格;對其他34家詢價對象采取談話提醒的自律處理措施,明確要求上述詢價對象在今后新股詢價工作中切實遵守誠信原則,努力提高研究定價水平,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維護新股發行詢價秩序,杜絕出現類似行為。
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出席會議,他對受到自律處理的36家詢價對象提出了嚴肅批評,并對推動新股發行工作的規范發展提出了要求。
他表示,詢價對象要敢于拒絕少數IPO主承銷商的無理報價要求,杜絕“關系報價”、“人情報價”現象,維護和珍視公司在新股報價方面的聲譽,以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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