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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鐘正 北京報道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將于22日至27日舉行。知情人士日前透露,將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對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經營信息進行犯罪的行為,即“老鼠倉”行為作了修改與完善,將該行為的當事人范圍擴大至非金融機構工作人員。
今年8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在第180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經營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交易活動,或者建議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知情人士指出,一些內幕信息之外的信息,如本單位受托管理資金的交易信息、減息、降低印花稅等信息,會對證券等交易起到較大影響。因此,除對原來提到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以外,對非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如證券和期貨交易組織、相關監管部門和協會組織的有關人員,只要涉及到“老鼠倉”行為,構成犯罪的,也都要負刑事責任。他同時指出,刑法中還有關于“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的規定,這一條款會對公職人員情節更嚴重的犯罪行為作出處罰。
第六次會議還將審議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專利法修正草案、社會保險法草案、保險法修訂草案等法律案;審議國務院4個專項工作報告:即關于“十一五”規劃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關于積極采取措施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確保我國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情況的報告、關于穩定物價情況的報告、關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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